我的男人,不准碰!62

    我的男人,不准碰!62 (第2/2页)

    莫欣欣点点头,然后把事情全部说了一遍,然后边说边抽泣着。

    “好了好了,别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一百四十一条,非子女的意愿,私底下说要拐卖的是算犯法的,必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是他却已经死了,而且是你亲爸爸所杀……”

    “开庭!”法官敲敲法槌,说道。

    “你在这里坐着吧。”

    一个警察走到法庭中间,拿了一份资料,说:“法官,请过目下。”

    法官接过他手中的资料,看了看。然后敲了下法槌。“林耿绎被捕是自己所愿,是吗?”

    “是!”林耿绎回答。

    “那请问,这位警察查过你的底细,你杀过人,这是真的吗?”

    “是!”

    “你为什么要杀人?”

    “因为他要把我的女儿当资金去还,他明明说过会好好对待我女儿的,却……”

    “他究竟是谁的女儿?”法官指着莫欣欣问。

    “我的。”

    “你亲生的吗?”

    “是的,是我亲生的。”林耿绎旁边的女人回答道。

    莫欣欣看着眼前的夫妇,嘴里喊出了:“爸,妈!”

    “好,请律师上台说话。”法官向律师比了个“请”的手势。

    方小琴走上台上,面向所有人,然后深吸一口气,提了提嗓子,说:“听欣欣小姐说,他的养父在生意上为了能争取一种容易赚钱的机会,出多一倍的资金就是她本身,这种做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的第一百四十一条里,私底下要拐卖妇女、子女、儿童都是属于犯法的,本来是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却死于林耿绎手中,可是林耿绎的做法并非有错误,他这样做,是为中国去除一个人渣,这未必不是一件坏事不是吗?如果这种人继续留在世界上,那伤害的人或许更多,也许她会做出更恐怖的手法!”

    “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