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山上夜不眠,硝烟四起散檐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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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凰山上夜不眠,硝烟四起散檐梁 (第1/3页)

    陶以升撤去了巡游的人,山寨上恢复了宁静。

    朱歌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凤凰山土匪的议事厅里,慢慢地整理着心里复杂的情绪。

    过了许久,一个人影出现在了议事厅里。

    朱歌抬头一看,是王雷进来了,于是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道:“王大哥,这么晚了还不睡?”

    “嗯,我怕你遇到不测。”王雷点点头,关切地看着朱歌。

    “王大哥,因为一些原因,我不会跟你说今日的一些事情,不过我们还是好兄弟。”朱歌暂且放下了冥思苦想,这件事,已经不是想能解决得了的,他干脆不愿意想了。也只有适应,再适应了。

    “嗯”王雷点点头“就如当初你不愿打听我的往事一般,如有需要,你尽管开口,人,总有一些一个人无法解决的事情。”

    “哈哈,王大哥说得对”朱歌大笑道“我这事,别说两个人,就算两万个也不见得能解决的。”

    王雷默不作声,静静地看着朱歌发泄。

    笑了不多时,朱歌突然抬头,对着王雷道:“王大哥,明天我们就分走!”

    王雷听罢,全身一震,道:“何出此言?难道是王某••••••”说到这里,他又释然地点点头,朱歌武功这么高,还需要他来保护吗?

    想罢,王雷苦笑一下,道:“那,祝君一路顺风,能与朱兄相识,王某三生有幸。”

    “我也是••••••”朱歌突然一愣“不不,王大哥,你误会了,我是说我们的旅程结束了,其实我们没有必要到中原了,因为我已经得到了我需要的东西。”朱歌露出一脸抱歉的笑,心里却是有一丝温暖,这一个多月走来,这个像大哥一样的人,虽然沉默寡语,但是朱歌却对他生出了一些好感,这是男人的直觉,这种感觉,就像是在他的易拉罐小分队里,对其他队员有的感觉一样,靠得住!朱歌顿了顿,道“我是说,明天,你去海边,我去雪山,我记得王大哥说的河豚,应该是在海里才有吧。雪莲花我倒是知道,所以,王大哥我们兵分两路,我觉得,王大哥应该南下,到了长江,水陆并行,去扬州,就离海边不远了,而我就去找雪莲花,到时候我们就在益州汇合,王大哥,你看怎样?”

    王雷听罢朱歌所说,先是一阵感动,一排浊泪险些掉了出来,想不到这萍水相逢的朱歌,在一团糟地结束了旅程的时候,还记得他的事情,最为重要的是,这是朱歌自愿的!自愿是什么?那就是真心实意,对一个人好!愿意为他受苦,为他解忧!从武婷婷到他的事,朱歌都是言必行,行必果,如此大丈夫,可遇不可求,是真君子!接着,王雷又是一阵惊奇,他断断续续地说道:“朱兄,这世上,真有雪山上盛开的莲花?”

    “有!王大哥,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这东西就应该是雪莲花,长得像莲花,但和莲花扯不到一块去,是一种珍贵的药物。”朱歌笑了笑道“王大哥,今晚有点乱,早些去休息了吧,具体事宜,明天再谈!”

    “好!”王雷下意识地点点头,接着王雷似是做了一个决定一样,对着朱歌跪下而拜。

    “王大哥,你这是做什么!”朱歌见到王雷居然向他下跪,心里一惊,这也太轰动了!朱歌承受不起啊!

    朱歌连忙将王雷扶住,但是王雷却坚持跪着,不愿起身,眼中的泪,终于是围不住,流了出来。

    朱歌脸一沉,道:“王大哥,有什么事,你直接说便是,男子汉大丈夫,跪天跪地跪父母,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值得你跪!”说着,腰马发力,将王雷硬生生从地上拽起。

    此时的王雷,已经哭得一塌糊涂,有道是越是坚强的男人,哭起来越是难看。一点都不假,或许是很长时间没有哭的原因吧,王雷的整张脸,此时不断地抽搐着,肌肉不断地抖动:“朱兄之恩情,唯有跪拜,方可让余之愧疚稍得平息,此生无以为报!”

    “难道王大哥就这样想与我撇清关系?如今我也算是举目无亲了,王大哥要是不嫌弃,以后,就把我当作你的弟弟吧。”朱歌眼中也是一阵湿润。能让一个高尚的人看重,原本就是一种幸运。

    “好!便不叨扰了,再说下去,便是矫情了,从今以后,我们便以兄弟相称,风雨同舟!”王雷一把抹掉流下来的泪。

    “风雨同舟!”朱歌握住王雷的手,郑重地说道。

    “那王某便告辞,朱兄早些歇息!”王雷道。

    “王某什么,你该说大哥!”朱歌拍了拍王雷的肩。

    “对!对!呵呵,大哥就告辞了。”说罢,王雷掩门而去。

    目送走了王雷,朱歌又一次坐在椅子上,吹灭了油灯,一个人静静地躺着。

    良久,黑暗的房间里传出一阵叹息:“哎,果然是回不去了,也罢,也罢,就当是睡梦一场,去做一些梦里才出现的事吧,呵呵”自言自语到这里,朱歌苦笑了一下“没有穿越到侏罗纪,不然就弄他一碗恐龙蛋炒番茄,岂不快哉!那就让我看看这个历史中最为繁荣的唐朝,究竟是什么样的吧!”

    说着,朱歌站起身,走出屋子,往陶以升为他安排的房间走去。

    ••••••

    古代空气中的氧离子含量,比朱歌年代多得多了,呼吸起来,总会让人心旷神怡,最大的不同点,就是街头巷尾没有没有了音响设备的狂轰滥炸,没有了塑料,很少见到金属,到处是古木参天。当然,也有因为各种原因烧毁的万亩森林,以后就慢慢变成了草地,成为牧人关顾的地方。

    一道夜幕挂上天,整个天底下便陷入了黑暗,火烛的光亮在这无尽的黑暗中,显得那么柔弱,于是乎,一到夜幕降临,除了偶尔听到更夫打更,或是野猫飞檐走壁发出的声音,或是男男女女的狂欢的声音之外,再也没有了半点声响。

    这样的夜晚,是极易入睡的,但是,朱歌在他的房间里,久久不能闭上眼睛。虽然说,教官时刻告诫朱歌他们,就算有天大的事,有时间,就必须保证睡眠。但是此时的朱歌,似乎要破例一次了。

    后来,朱歌想通了一些事,便要睡下,可是闭上眼,脑子里却是极为清醒,没有半点睡意。

    “哎~~~”朱歌又一声长叹,从床上爬起来,点上灯,在床下的箱子里翻出一包紫云烟,抽出一根,点了起来。

    或许是好长时间没有抽烟了吧,刚刚吸一口到嘴里,便将朱歌的眼泪都呛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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