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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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1/3页) 再次见到季白和许诩,叶俏脸上少了紧张,多了一丝戒备。
季白把烟递给她,她低声说:“谢谢。”点烟的手还是有点抖。
“之前的口供太简略,希望你配合,把那晚详细经过再讲一遍。”季白沉声说。
叶俏抬起红肿的眼:“没什么可说的,记得的我都说了。
季白像是没听到她的拒绝,径自发问:“你抵达现场时,有没有看到别的车或者人离开?”叶俏静静垂下眸:“没有。”
“你是怎么进入别墅的?”许诩问。
叶俏顿了顿答:“叶梓夕开的门。”
季白看着她,缓缓说:“那时已经是夜里十点,又是在半山别墅,周围一个人也没有。你一个女人找上门,就不怕叶梓夕反过来伤害你吗?”
叶俏心头一痛。季白的话令她脑海中浮现那晚的情景——寂静的山野,树林如鬼影。她把车停在公路旁,望着不远处灯火通明的别墅,只觉得一颗心痛得仿佛掉进油锅。想象着丈夫与堂妹在属于他们的爱巢偷~情,想象着情~欲炽烈的丈夫,将另一个女人困在身下反复折磨,她恶心得想吐。可一想到英俊而无所不能的丈夫,爱恨交织如泥潭,让她舍不得,走不出。
她是怀着怎样无声而煎熬的心情,走向了叶梓夕的家门?
这时,季白低沉的声音,遥远得像从另一个世界传来:“你走进房子时,情况如何?”
一幅幅画面再次涌进叶俏的脑海,她哑着嗓子答:“天很黑,很冷,我走进去……”她深呼吸后接着说:“就看到叶梓夕坐在沙发上,她问我来干什么……”
“屋内有些什么动静?”季白打断她。
他的目光很锐利,令叶俏下意识答得更小心,回忆起进入屋内的情况,说:“我没太注意,空调开着,她大概在做宵夜,微波炉响了一声。然后我们起了争执……”
“大概五六刀,我不记得了,当时很害怕。”
“抵达和离开的准确时间,我不记得,我没看表。大概十点多到,十一点多离开,就这样。”
……
叶俏的这份口供,并不比之前完美。遇到答不上来的问题,她就推说不记得,或者干脆沉默。
走出审讯室,许诩拍拍季白的胳膊:“师父,我有些模糊的想法,我们再讨论讨论?”
季白一转头,却看到她的脸没有半点血色,眼窝有点发黑深陷,从来干净澄澈的眼球,也有了血丝。
差点忘了,他有多久没睡,她就有多久没睡了。
“可以。”他盯着她,“明天讨论。现在你回去睡觉。”
许诩一怔:“但是我……”
“马上回家,半小时后我打电话到你家查岗。”
——
许诩也不是矫情的人,虽然有点不甘,还是领命回家睡觉了。季白自己凑合着在办公室里蒙头睡了两三个小时,拿起车钥匙就往林安山开去。
天色已经全黑,密林掩映的别墅黑灯瞎火,天边的暗色云层厚重得压抑。这一幕令人无法不联想到凶案那天,这幢房子里,到底有多少人手染鲜血,多少人缄默不语。
然而清冷夜色,却让孤身一人的季白变得更加沉静清醒。他找到供电电源打开,踏着冰冷的台阶走进去。
在客厅逗留了足足一个小时,结合各人口供和表现,季白彻底理清了脑中的线索,局面已如拨云见山般开阔。这让他的心情暂时松弛下来,打算上楼再看看就离开。
二楼一片死寂,一切保持案发当日原状。季白又站在衣柜前沉思,忽然间就听到楼下隐约有细碎的脚步声。
谁会回到凶案现场?
他放轻脚步,缓缓的走到楼梯旁,探头往下看。这一看却叫从来处变不惊的他,惊出一身冷汗。
叶梓夕的陈尸点,正坐着个人,头歪歪的靠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短暂的心跳漏拍后,季白已经辨认出那人是谁。因为她听到动静,抬起头来,看到他,还挺诧异:“师父?”
——
看着季白脸色有点怪异的走近,许诩完全没想到是被自己吓的,以为他是生气自己没回家睡觉,诚恳的说:“我睡了四个小时,够了。”
季白:“坐在这里研究案情?”
许诩微窘:“行为分析一直强调被害人分析,我想尝试。”
季白看她一眼:胆子还真大啊。
——
季白已经有了结论,没有继续逗留的必要。但她来了,自然不同了。离天亮还有很久,季白说:“你看吧。我等你一起下山。”
许诩点头,倒是不继续坐在地上扮尸体了,开始在客厅里四处溜达观察:空调、凌乱的茶几、窗户……正站在微波炉前端详,忽然感觉身旁一股微热的气息。侧眸一看,季白不知何时站在她身旁,也看着微波炉。
“有什么发现?”他沉声问。
许诩答:“还在看。”
他就不吭声了。许诩又打开橱柜查看,可那股温热的气息仿佛如影随形,季白也跟了过来。
许诩本来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可她抬头看的时候,他也抬头看,她本来还在看橱柜里的东西,可目光只要稍稍一偏,就看到他英俊的侧脸。然后脑子里猛的就想起昨晚,他在夜色火光里,淡淡含笑偏下头的样子。
许诩默了片刻,转头看着他:“师父,我们能不能分开勘探现场?”
季白倒不是想骚扰她,左右无事,原来打算看看她的表现,或许再指点指点。闻言有些诧异:“为什么?”
许诩:“我需要静下来,不喜欢旁边有人。”
季白倒也无所谓,转身找了把离陈尸点足够远的椅子,坐下等。
等着等着,发现远观其实是一种乐趣。看着小家伙蹙眉低头,左晃晃,右蹲蹲,斯斯文文却又干劲十足的模样,是一种灵气婉转的赏心悦目。
这时许诩正站在正对门厅的一角,浑身抖了一下,下意识抱紧双臂。
子夜是比之前要冷很多,加之天气阴沉,因为希望把对现场的破坏降到最小,所以也不能开空调。季白看着她的模样,起身走过去。
许诩还搓着手臂,脚步声渐近,肩膀一沉。转头一看,季白只穿了件薄毛衣站在身旁,外套搭在了她身上。
“谢谢,不用。”许诩想脱下来。
季白:“别客气了,感冒了明天怎么查案?”不过,看着小小的她被自己的衣服裹住,倒叫他心底莫名有点痒。
许诩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实话:“真的不用,我不习惯穿别人衣服。”把衣服脱下来递给他。
季白扫一眼她淡定的容颜,接过外套,笑笑:“嫌师父脏?”
许诩顿时有点自责,答:“当然不是。”
这衣服上都是他身上那种温热的气息,虽然没有汗味,也没有难闻的味道,但让她无缘无故有点焦躁——她将此理解为不适应。事实上,她的确从来没穿过别人的衣服,除了哥哥。
她的表情非常诚恳,脸也有点发红。小小的人,肩膀微微的缩在站在他跟前,一臂之遥。
季白心头就这么一动,慢慢的开口:“你不穿我的衣服,我也不能让你冷着。还有一个办法。”
说这话时,季白是有那么一点点冲动的。孤山、黑夜、空屋,他的女人冷得发抖,抱一抱,多好。虽然这样有点超出他的计划,估计也超出她的承受力。但季白其实心底又隐隐有自负,他有那么一点笃定,许诩可能不会拒绝他;他的条件也算不错,就算她对他还没有生出情意,考虑之后,应该也会愿意尝试相处。
他眸色深深的望着她,想到将她抱入怀里的感觉,心头竟像快速淌过一阵暖流。
她也望着他,黑眸湛湛,淡淡微笑:“对,还有一个办法。”
四目凝视。
许诩已经原地蹦了一下。
“跳跳就没事,不冷了。放心。”她一边解释,一边又跳了两下。因为两人经常一起运动,她在他面前蹦蹦跳跳倒是自然而然,动作也轻快伶俐。
季白滞了一瞬,骤然失笑,英俊的脸彻底舒展,笑意挡也挡不住。许诩看着他突如其来的璀璨笑容,无所谓的也跟着笑笑。
又跳了几下,许诩忽然一怔,停了下来,抬头看着季白:“我想通了。”
季白敛了笑,凝视着她:“好。”
许诩刚要开口,季白说:“这样,我们把凶手写下来,看判断是否一致。”
许诩还蛮喜欢这种交锋的感觉,有种难以言喻的默契和激烈感在里头,于是点头。
片刻后,两人的笔记本都摊开。
“叶梓强,叶瑾。”
“叶家老大、老二。”
作者有话要说:幸不辱命,三更奉上~
虽然本章还没写推理过程,但是推理出两个凶手的所有线索,已经在前文各个章节全部埋下。有兴趣的同学翻回去看看哦,应该不复杂的。
今天第一更的分全送了,大家可以查收。第二更还没来得及送,晚上送出哈。
老墨爬去休息了,明天更新要晚一点,晚上来看吧,中午12点肯定来不及啦,爱你们!
对了,等会儿会放个短小防盗番外,大家不要买!!
——
十年一觉如梦醒。再回头,林清岩已经三十二岁,秦姝华五十四岁。
香港的天是很蓝的,每天早上醒来,林清岩会穿着黑色睡袍,站在观景阳台上,看着日出寂静无声。而这个时候,秦姝华或是依靠在他怀里,或是从背后望着他高大修长的身躯,微笑不语。
这些年,从外人看,林清岩活得非常好。连他自己,都一度这么认为。
秦氏集团董事长的义子,从管理一家小投资公司,到掌管秦氏的半壁江山。旁人都恭维:“林总简直就像秦总的亲生儿子,连做生意都同样精明有气魄。”像,当然像。他是秦姝华手把手教出来的,无论做人、做生意还是做~爱。
他也有了很多钱。秦姝华给的零花、身为高管的年薪、自己投资赚回的钱……虽然与秦姝华的资产相比,不过九牛一毛,但也足够他花几辈子了。他还给曾经的女班主任打过去一笔钱,她惊喜之余坚决不要,林清岩硬是给了。
他每天健身、参加酒会、舞会、高尔夫协会,活得像个真正的上流人士。
甚至连秦姝华也许都是真心喜欢他的——她一直没有其他男人,很多时候,两人像真正的情侣呆在一起。
只是每当午夜梦回,看着身旁秦姝华头发中新生的银丝;看着她每年花费巨资维持的、光滑白皙得就像假人的脸;还有华丽衣衫之下,松弛的、零星散落老人斑的皮肤……满室令人窒息的腐朽感迎面而来,而他沉没其中,再好的未来,都会死去。
有一次回国,他从金矿弄了很多氰化钾。据说这是种令人完全没有痛苦的毒药。他想终有一天,不是秦姝华死,就是他死。无论是谁,都应该死得平静而快乐。
然而他第一次杀的,却是个完全不相干的女孩。
那段时间秦姝华去了马来西亚修养,他留在香港坐镇江山。加班到深夜,回到别墅只见一室清冷,秦姝华的睡衣还丢在床上,满屋都是她淡淡的香水味,垃圾桶里还有他们昨天用过的避孕套。林清岩突然觉得不能忍受,开着车离开别墅,一个人驶入夜色里。
他是在兰桂坊的一家酒吧,遇到了Linda。那是个非常干净漂亮的女孩,二十出头的年纪,笑起来眼睛弯弯的,脸蛋上还会有两个梨涡,吸引了全场男人的注意。
也许林清岩天生就有犯罪的潜质。这个时候,他完全没有想到要杀Linda,但他却下意识的先离开了酒吧,在无人的小巷一直等,一直等到Linda出来取车。
之后发生的一切顺理成章。开着豪车、英俊又忧郁的男人,da上了他的车,两人一路热烈拥吻,车刚开到半山,就忍不住来了一次。
变~态吗?也许吧。林清岩只知道,他就像濒死太久的鱼,终于得到水里的氧气,怎么要她都不够。到最后,Linda也受不了了,吃吃笑笑,伸手推他:“你太猛了,够了不来了。我要回家,开车送我吧。”
林清岩眼神沉黑如兽,斯文白皙的兽,一把将她按回床上。
好不容易得到的救赎,他怎么舍得放过?再剩下他一个,他会死,他真的会死。
之后十多天,他用锁链将Linda绑在床上,白天给她喂安眠药,等她睡熟了,他才去上班。晚上回来,一有时间就做。他还给她喂了日本性素,那是一种女用催~情药,秦姝华有时候也会用一点,而他加倍剂量,用在小宠物身上。那些夜晚简直美妙得令人*,小宝贝趴在他的胸膛,臣服在他身下,只为得到他的伐挞和恩宠。
事情终止于秦姝华返港前夕。
这个时候,Linda已经如行尸走肉,浑浑噩噩,意识清醒的时候,只反复哭着求林清岩别杀她。
可他不能不杀啊,他又不是傻子,知道犯下了重罪。
而且他现在不想死了,da那鲜活干净的生命力,仿佛注入了他的身体。
他好快乐。
Linda死的时候很安详,氰化钾令她的脸蛋泛起淡淡的红晕。林清岩把她放在别墅里冷藏了三天,最后依依不舍开车到荒郊,藏在山林深处。
——
秦姝华第一个察觉到林清岩的变化。
过去的林清岩,虽然与她亲密如夫妻,却始终有一份说不出的执拗和落寞,令她又爱又恨;最近,他却变得越来越温柔主动,亲吻比以前热烈,看她的眼神也充满爱慕。举手投足间都是成熟男人性感蛊惑的气质;
他在事业上也愈发游刃有余,秦氏在他的掌管下快速扩张,人人都说林清岩带领秦氏,进入第二次高速成长期……
他就像蒙尘许久的珠玉,终于洗净尘埃,开始绽放光彩。
“为什么?”某一次,被林清岩压在身下热烈索求时,秦姝华气喘吁吁的问。
林清岩低头深吻住她,过了许久,才盯着她说:“因为我爱你。其实我一直知道,你也知道对不对?过去我只是不肯正视自己的心。”
这是秦姝华一辈子听过最动听的情话。哪怕是精明强悍的商界女强人,也无法不沉醉其中。
检查出癌症后,秦姝华立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林清岩,没有丝毫犹豫。她本就无夫无子,林清岩跟了她这么多年,不给他给谁呢?
林清岩对此没有太大反应,只微笑对她说:“你怎么高兴怎么办。”
秦姝华颇有些感慨,又有些欣慰。她知道林清岩为什么无所谓——现在的他,凭自己也能打下无边江山。他是她一手带出来的人,如今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继续留在她身边,多半是为了那份情意。
晚期的时候,两人已经很少亲昵了。秦姝华住在远离市区的私家疗养院,林清岩就放下所有工作,鞍前马后的伺候。有医生护士不知其中端倪,笑着说:“林少对秦总,比亲生儿子还孝顺。”甚至连秦姝华也昏了头,有时候会摸着他的头,叹息:“如果我的亲生儿子还活着,也有二十二岁了。如果你真的是我的儿子,多好?”
每当听到她这样的混账话,林清岩脸上的笑容可以用璀璨形容:“我们这样,也没有分别。你当我情人也好,儿子也好。我始终把你当成,我最重要的女人。”
——
尽管大多数时间都耗在疗养院,林清岩还是需要经常返回公司,处理事务。
冯烨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
有的人天生就优秀,无论站在什么位置,都能吸引所有人的视线。
譬如冯烨。
合作公司年轻的项目经理,才华横溢得令人惊叹,加之英俊的相貌、稳重又幽默的性格,明明毫无背景,却迅速在商场成名。
林清岩很快与冯烨成为好友。同样聪明练达,同样锐意进取,还有同样的品味、同样的野心……林清岩喜欢跟这个小伙子呆在一起,甚至不遗余力的提携他。
他让他看到当年的自己。
如果没有后来的差错,他也许不会平步青云。但他会活得像冯烨,这样年轻而绚丽。
那是他想要的人生,可是人生永远无法回头。他是林清岩,不是冯烨,即使他即将拥有整个商业帝国,即使他已经杀了五个人,也不能真的救了自己。
冯烨的身世秘密,在三个月后被他洞悉。
他清楚的记得,那是个阴沉的雨天,他开车离开疗养院,因为中途胃痛,把车停下,在附近的咖啡馆休息。就在这时,他看到秦姝华的助理,冒雨开车前往山顶。
时光过得这么快,昔日老成如狐狸的助理,如今也是鬓发微白的中年人。只是自林清岩掌管秦氏,就找了借口将他打发得远远的,让他做个富贵闲人。
今天秦姝华将他找来,是为了什么?
林清岩立刻开车,回了自己在半山的别墅。到了书房,打开设备,清晰的对话声传来。
秦姝华如今一切在他掌控,疗养院安排是他的人,房间自然也装有窃听器。
“已经验过DNA了。”助理的声音有些感慨,“秦总,冯烨的确是您的儿子。”
秦姝华沉默了很久。这是林清岩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哽咽:“我知道了。让我考虑一下,再带他来见我。”
这头,林清岩关掉窃听器,看着迷蒙的雨帘笑了。
她要考虑,考虑什么呢?
第二天一早,林清岩就去疗养院看秦姝华。她看起来没有半点异样,微笑着让他搀扶到庭院散步。雨后草地新绿,她的脸看起来比平日更有光彩。
是因为真正的儿子找回来了吗?
她对冯烨的事只字不提,而林清岩只淡淡的望着她笑。
又过了两天,林清岩再次监视到助理去见她。
这次她的态度非常干脆,仿佛已经恢复昔日杀伐果断的女帝风姿。
“这件事有点麻烦。你找个机会把律师带来,修改遗嘱。我要把一切都留给冯烨。”她淡淡的说,“我给清岩的已经够多了,这件事,暂时就不必告诉他了。等我死了,再宣布遗嘱。”
林清岩静静的听着,待那头再没有声音时,他才发觉自己的眼眶有些湿润了。
他真的是,很羡慕很羡慕冯烨啊,有这么好一个妈。
——
他当天晚上就去找助理,开门见山:“我给你三成。”
忠心耿耿的助理,瞬间瞪大了眼。
诚然秦姝华许给他的条件,亦十分优厚。但是三成的秦氏股份?只有疯子才会开出这样疯狂的条件。
——
秦姝华教过他,凡事得饶人处且饶人。所以全盘计划发动前,林清岩还是给了她最后一个机会。
抑或是,给了他自己一个,可以背叛她的理由。
公司有个女孩追求他很久,一直被他拒绝,也让他有些烦心。现在正好,他拿着戒指去找女孩:“这个请求非常唐突……秦总的病已经到了晚期。她说死之前,希望看到我结婚,这是长辈最后的心愿。你能不能帮我这个忙,跟我假订婚?一时间我找不到其他人愿意帮忙。”
女孩当然愿意。假戏真做,契约婚姻,浪漫又暧昧。而且林清岩多年一直单身,谁都说他是洁身自好的好男人。
风声很快就如林清岩所愿,“传”到秦姝华耳里。
林清岩最后一次去探望,她正躺在冰冷的床上。化疗令她衰老又虚弱,看一眼就叫人恶心。但他还是低头亲吻了她。
她完全不提他的未婚妻和背叛,他也不提。两人如同老夫老妻,他给她喂饭,给她按摩僵硬的肢体。最后,抱着她看着夕阳落日。
“最近我想一个人呆着,你忙好公司的事,不用过来了。”她柔声说,“我死之后,你也可以开始新的生活,那也是我的愿望。”
林清岩看着她虚伪的容颜,差点失笑出声。
她的愿望?是否他的“背叛”,令她终于感到解脱?将内心对他最后一点愧疚也放下?然后把他当成傻子一样蒙在鼓里,只等一切都交给她的亲生儿子?
他陪了她十年,可当冯烨出现,他就算个屁?瞬间被打回原形。
林清岩没有马上离开,而是走过去拉上窗帘,又关上了房门。屋内陷入阴暗,秦姝华疑惑:“你干什么?”
林清岩声音温柔:“我有件事要告诉你。”
“……什么事?”
“没有未婚妻。我心里只有你,怎么会有未婚妻?那只是想要激怒你。”
秦姝华心头冒出冷汗,她觉得林清岩好像变了个人:“……你为什么想要激怒我?”
林清岩却像根本听不到她的疑问,自顾自继续说话:
“我怎么会让你难过呢?让你不高兴的未婚妻,我早就杀了。”
“你看,这是你让助理和律师准备的第二份遗嘱。我现在撕了,就当没发生过。”
“对了,我还杀了很多人。”
“你知道我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吗?把你那个优秀的儿子也拉进来,陪我们好不好?”
……
秦姝华,有句话,你说得真的很对。
如果我是你的儿子多好?我是多想多想成为你的亲生儿子,而你是我慈祥又威严的母亲,教我成长,教我做人,保护我、照顾我,不让任何人伤害我。我的人生就不会有这些龌龊,不会需要鲜血和生命,才能苟延残喘的救赎。
如果我不是林清岩,而是冯烨,多好。
是啊,为什么我不可以是冯烨?当然可以。
从今之后,我就是冯烨,我继承母亲的财产,我将生活得无忧无虑,我的人生,终于可以重来。
——
遇到姚檬,已经是三年之后。
这三年,他过得很平静。没有秦姝华,也没有杀人,手上的生意都交给别人打理,他每年只看看总的账目、确定集团战略方向。有时候他会想,人生还有那么长,如果是冯烨,还有什么心愿没完成?
那个心愿叫做姚檬。
被冯烨夹在钱包里的照片,让冯烨对所有女人拒之门外的女孩。
那是个非常明媚的早晨,他坐在车里,在老旧的小区门口等了一会儿,就看到穿着浅粉色运动服的年轻女孩,迎着阳光朝自己跑过来。清澈乌黑的大眼睛,饱满白皙得像苹果的脸。
林清岩感觉到自己的呼吸都为之停滞。
如果说之前得到的女孩,都是一场愉悦的征服,那么姚檬无疑是骑士最想获得的王冠上的明珠。
更何况,她还是冯烨的心上人。光这个身份,想想都让他情难自已。
转眼她已经跑向街头拐角,林清岩发动车子,不急不缓的跟着。谁知拐过去,却发现前方没了人影。他正凝视四顾,却听到有人在拍车窗。
女神近在眼前。
“你干什么?”她蹙眉问,“证件拿出来,我是警察。”
他望着她,徐徐笑了。
千山万水,世事轮回,我只为你而来。
——
其实两个人认识不过一年,在一起的时间,也不超过半年。
可这却是林清岩一生中最快的时光。
跟她在一起,他是众人仰望的成功商人,被她爱慕的幸运男人——他代替冯烨,终于寻回昔日挚爱;她不在身边的时候,他在这个城市里肆意狩猎,快活如游魂野鬼,堕落如人间的魔。
但他从没想过要杀她,因为她是他的爱人。
他只被秦姝华爱过,所以也只会用她的方式爱人。因此,他把姚檬留在身边,像对待情人又像对待女儿。等他死了之后,要把一切留给她,让她孤独的快乐一世。
平衡终于在某一天被打破。
她被谭良强~暴了。
林清岩唆使谭良定下所有罪责,却万万没料到,他会在临死前进行最后的疯狂,而撞上枪口的,竟然是他的女人。
不要紧,亲爱的。谭良已死,再杀了许诩,这件事就像没发生过。
可她是什么时候,对他起了疑心呢?
林清岩到死前那一刻,都清晰记得那个晚上,记得姚檬的泪水。
那是她被谭良侮辱后的第二个月的第十天,他去医院做化疗,很晚才到家。她的房间灯已经熄了,林清岩怕吵醒她,自己睡到了客房。
照例,他打开监视器,只想看看她的睡颜。却见她独坐在一室阴暗里,用手紧紧捂住嘴,极压抑的抽泣。
她的手边,散落着几张照片。都是之前的几个受害人,他拍了照,存放在地下室里。她以前根本不知道地下室的存在,可此刻,显然已经被她找了出来。
长夜凄冷,两人隔着一扇墙,坐在不同的房间里。林清岩看着她哭着拿出手机,拨了两个号又丢掉;哭着拿起来,又丢掉;拿起来,又丢掉……她看起来那么痛苦绝望,全身剧烈颤抖,像是已经被所有人抛弃。
林清岩的眼泪,不知不觉也掉下来。
天使,我最后的天使,这么爱我的天使。
为什么我没能早点遇见你?
在最好的年华,在最美的季节,整个世界都不要来打扰,只有我一身干净如初,微笑走近你。
作者有话要说:番外老墨会按自己的计划和感觉写,不会单写男女主甜腻(正文已经写很多啦)这样故事才完整哈。一个犯罪心理题材的言情,番外怎么能不写变~态呢~
所以每章都会标清楚内容,手机党看不到章节提要,可以先看看文下其他读者评论,再确定是否购买哈。
下一个番外是冯烨,他的番外不长,但是老墨不会有保留,也许会重口无下限惊悚变~态,大家慎买!
下一更6月10日中午12点。大家端午快乐!
对了,上次完结章忘了说,新文是7月20日中午12点开坑,大家不要提前来刷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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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完结投雷鼓励老墨的同学们,谢谢,支持正版已经是对老墨最大的鼓励,真是破费鸟
第70章 -你我皆凡人 剧情需要,重口BT,慎买!
从小我就知道,我跟别人不一样。
我不怕痛,不会哭,很少难过。这世界在我看来,如此美好。
我的父母是聋哑人,对我也算不错了,家里就那么点钱,他们把我养得人高马大,自己瘦骨嶙峋。真是一对可怜虫。
所以我一直没杀他们,很多事也瞒着他们。让他们继续在自己快乐贫穷的小世界里,浑浑噩噩一辈子,我也算尽孝心了。
十岁的时候,我念四年级。有一天下午去上学,却发现很多同学都在哭。一问才知道,年迈的数学老师上午发了什么急病死了。满教室哭哭啼啼,年轻的女班主任含着泪红着眼眶对大家说:“我们一起默哀。”
我当时都想笑了,别人死了,我们为什么要默哀?数学老头很罗嗦,总是嫌我的作业本不够干净——切,我的解答思路那么棒。这么看来,他死了挺好。
谁知班主任看到了我,好像特别惊讶的样子:“冯烨,你为什么……在笑?”
所有人小孩都看过来,眼泪汪汪的样子,好傻哦。
我立刻扁了扁嘴,“哇”一声趴桌上嚎起来——我是好学生,当然知道好学生应该怎么表现,刚才只是忘了。
过了一会儿,就感觉到班主任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发,对旁边另一个老师说:“看来他是吓懵了,数学老师平时最喜欢他了。”
我把脸埋在手臂里,笑了。
虽然同情心这种东西,我实在找不出来,但我依旧非常热爱生活。
热爱老师对我的赞赏,热爱同学对我的仰慕,热爱这虚伪又美丽的世界。我每一天都过得非常开心,开心得我都有些无聊了。
十二岁的时候,我第一次伤人。那一次就像启蒙,让我有点明白——为什么会感到无聊了。
那是下午放学,我本来走得好好的,一个大块头的男孩冲出来,揪住我的衣领就打。脸颊传来剧痛的时候,我明显感觉到精神一振,居然有点兴奋。
很快我就被打趴在地上,肚子很痛,头也很痛,我看到脏兮兮的泥地上,有我的鼻血。
男孩“哼”了一声说:“以后不许跟赵婷婷在一起,她是我女朋友。”
哦,我明白了。是有个五年级的女孩给我写情书,皮肤白白的,眼睛很大。
我点点头。
男孩转身就走,很得意的样子,脚步都像要飘起来。我像只猫一样、没有声音的爬起来,从地上捡起块砖头,狠狠朝他后脑勺砸去……
不得不说,男孩比我大一两岁,眼光就是很不错。他挑的这个偷袭地点,是一条僻静的小路,边上还有树林挡着。我在他身旁蹲了好一阵,也没看到有人经过。我看着血液像红墨水,从他脑袋上那个口子慢慢渗出来,流到地上,渗进泥土里。那么缓慢,那么安静。
我用手指沾了点血,放到嘴里尝了尝。淡淡的腥味儿,我却好像感觉到身体深处的快~感。
好棒。
离开小路,我照例回家,做好饭,自己吃了点,其他的留给爸妈。他们下班很晚。然后我去了邻居家,先帮三年级的小妹妹温习功课,再做好自己的作业。邻居看到我脸上的伤,有点恼火:“谁欺负你了?”拿来药酒给我涂抹。
“是高年级的一个同学。”我低声答,“好像是为了女孩子,我也不明白。我被打晕了,醒了就回来了。”
邻居都气得不行,当时就给班主任打了电话。
第二天,那个男孩的父母果然气势汹汹到学校来找我。他们家里条件很好,还开了车过来。班主任和其他几个年轻老师都气哭了,把我拉到那对父母面前:“你们自己看,你儿子把冯烨打成什么样子?他跟同学从来没有冲突,他是三好学生,怎么可能拿砖头打你儿子?”
“对,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冯烨爸妈是聋哑人,家里条件不好,还这么勤奋用功。你们儿子整天打架斗殴……”
“会不会是其他人打的?当时你儿子看到下手的人了吗?”
……
这件事到最后不了了之,我的人生,却开了一扇新的窗。
——
第一次杀人,是在高二。
那个时候,我突然多了很多精神食粮——香港电影传到内地:英雄本色、上海滩、古惑仔……看着镜头前血肉横飞,我能感觉到手心浸出热热的汗。家里有台老旧的录像机,爸妈都去上班了,我拉上帘子,一个人坐在暗暗的屋子里。外头是夏日的狂风暴雨,我将那些镜头定格、再重放;定格、再重放。
突然就有冲动,握住自己的命根子,飞快的套~弄。
从来没像今天这样,一泄如注,巅峰般的感觉只叫我全身仿佛都沉浸在快乐的海洋中。
那感觉是毒药,是救药,是我血脉深处极其渴求的东西,我无法阻挡。我根本就不想阻挡。
人生苦短,你我皆凡人。为什么要阻挡?
不过杀人是项技术活儿,我不想粗制滥造,还要躲过警方,不能留下一点线索。
期末考试后,我拿到年级第一的成绩单,终于有闲暇开始自己的事。我仔细考察了十多天,最后选择在一个晴朗的午后动手。
那是市里一个小公园,因为是工作日,太阳又大,人很少。我在一个没有监控摄像头、没有人的角落坐了一会儿,小径上就走来个年轻男人,朝我微笑。
宾果!网上说这个公园是Gay聚集的圣地,果然不假。
男人二十七八岁,还算高大,看起来油头粉面。他在我身边坐下:“一个人?”
我点点头,朝他笑笑。
他把手放在我肩膀上——真他~妈恶心哦。
“我家就在附近,要不要去坐坐?”他轻声问。
我想了想答:“我不喜欢在外面。去我那里吧。地方大。”我略有些戒备的看着他,他就笑了:“小弟弟戒心好高啊,行,叔叔就跟你去。”
“那……我在公交站等你。”我憋了口气,把脸给憋红了。他又摸了摸我的背,点点头。
我们一前一后离开公园。
我把他带到郊区的一个废弃工厂。我在这里搭了个棚子,里面放了旧沙发还有旧床,扶手上还搭着我的校服。
他吃了一惊:“你是高中生?”
“嗯。”我倒了杯水递给他,“所以我不敢在市里……”
他笑容加深,喝了口水,开始脱我的衣服,脱着脱着就昏迷在床上。
唔……好蠢的男人。活该他中招。
我玩到第二天傍晚,才离开工厂回家。
我把他先用塑料薄膜封住,这样不会有太大的气味,然后分装到两个编织袋里,留在棚子里角落,用杂物盖住。今晚嘛,就先用黑塑料袋装了一小部分提回家。走出工厂一大段,在路边碰到爸爸他们的工友,笑眯眯的对我说:“小烨又来捡瓶子?”对身边人说:“这孩子太懂事了。成绩特好,将来肯定清华北大。”
我不好意思的点头:“叔叔好。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应该的。”
等他们走远了,我看看手里鼓囊囊的袋子——他们居然能当成瓶子?真乃神人也。
这个人的骨头,最后我都找了个荒山,埋了。有一次看到警察到那个公园调查,但是不会有人怀疑到穿校服的高中生身上。
——
姚檬这个女孩,我高一开始就注意到了。不仅是因为她漂亮、学习又好,还因为大家总喜欢把我跟她说成一对,说是什么“金童玉女”。
说实在的,我也挺喜欢她。我也是个正常男人,每次看到她的胸她的腿,都觉得很舒服。看到她跟别的男生讲话,我也会不高兴。而她看我的眼神若即若即,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不过我每次杀人的时候,看着对方惊恐的眼神,总会想起姚檬——我立刻就硬了。
挑明关系,是在高三上学期。有一天中午,我坐在学校草坪吃便当,她来了,也捧了个便当盒。
“冯烨,你每天都躲这儿吃呢!”她的声音清脆柔软,漂亮的脸在阳光下好像花朵。
“嗯。”我朝她微微一笑,“你找我?”
她好像有点窘了,答:“我才没找你!”
好矫情,好做作,好可爱。
我俩沉默吃饭。过了一会儿,她眨眨眼,看着我饭盒里的肉块:“那是什么肉?”
“红烧肉。”
“我知道是红烧肉啦!”她笑,“是猪肉吗?看起来不像呐。”
我也笑了:“对,大小0.0姐,不是猪肉,其实是人肉。你敢不敢试试?不敢就别问了。”我夹了一块递到她面前。
她瞪我一眼:“有什么不敢的?我以后可是要当警察的。”
我看着她真的把那块肉给吃了下去。
她皱眉:“有点难嚼,到底是什么肉啦?”
我放下饭盒:“笨蛋,是骆驼肉。我爸一个工友从外地回来带给他的。”
“你才笨蛋。”她横我一眼,起身要走。
我一把拉住她的手,她身子微微一僵,脸立刻红了。
我另一只手捏住她柔软的脸,她的大眼睛像是两汪清水,盈盈望着我:“你……要干什么?”
我低头亲下去。她挣了一下,手抵在我胸膛,不动了。
看着她微微颤抖的睫毛、绯红的脸颊。我一边咬她的嘴,一边想:她比想象的更迷人。
——
之后跟她好的一个学期,我都没有杀人。
靠,狠,真狠。我还要考大学呢,而且我相信她真的做得出。
不过这个遗憾,多年后我还是填补了。是我的终究是我的,她逃不掉。
日子久了,加之姚檬始终不肯做,我又有点蠢蠢欲动。
那天天气不太好,阴沉沉得像死人的脸。我在街上转了几圈,也没找到合适的目标。傍晚时回到家,颇有些沮丧。一进屋,却见姚檬揉了揉眼睛,从沙发坐起来:“你怎么才回来,我等你好久。”
这一幕实在太美了。
一室柔黄的灯光,姚檬穿着条红色的裙子,皮肤白得像雪。黑色长发像绸缎在灯下发光。
我看着她走近,生生感觉到体内的欲~望如同疯狂的野草,不受控制的滋生。
是哪种欲~望,我都有点分不清了。
哪种都好,都是占有。
我一把将她打横抱起,往房间走:“小檬,我会给你一个终身难忘的夜晚。”
谁知她一脸尴尬的推我:“不许再说!”
话音刚落,卧室里传来憋闷的笑声,门吱呀一声被拉开,好几个同学捧腹大笑,其中一个手里还抱着点满蜡烛的奶油生日蛋糕。
姚檬更窘了,把脸埋在我胸~口:“我叫他们来给你庆祝生日……你干嘛胡说八道!”
噢,原来是这样。
我被姚檬拉着,坐到一qun同学中间,坐到蛋糕烛火前面。
“快许愿!”她双眼亮晶晶的望着我。
从来没人给我庆祝生日。聋哑爸妈根本不会有这个闲心和心思,而姚檬,谁知她从哪里看到了我的生日日期。这么大大咧咧的女孩,对我倒也算上心。
我搂住她的腰:“我希望永远跟姚檬在一起。”
大伙儿全起哄,姚檬眼眶有些湿润:“笨蛋!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
我低头亲了她一下:“不,会灵的。”
我不杀你,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
——
分手来得比预想的快,可又似乎在情理之中。
也许是别的女孩的男朋友都比我有钱,他们可以看电影吃巧克力买裙子,而我只能牵着她的手,带她沿着公园一圈圈的走;也许是经常在我家进进出出,看到我傻傻愣愣的聋哑父母,还有满室凋敝,令她心头的厌恶一点点累积;又或者是因为班主任对我俩苦口婆心的教导、乃至严厉的训斥,终于让她动摇……
其实我无所谓,对班主任说:“我是认真跟她谈恋爱,也没有影响成绩。我不会分手的。”
班主任却说:“姚檬已经答应跟你分手。她这学期成绩下滑得很厉害。你不为自己想,也要为她想。”
我回教室的时候,就见姚檬趴在桌上,哭得很厉害。旁边几个女孩都在安抚她。
我走过去,在她对面桌子上坐下,教室里所有人都看着我们。
“别哭了。”我揉揉她的头发,“小檬,我对你的爱不会变。过几年等我有了事业基础,再来找你。”
她哭得更凶了,但是也没有做任何挽留。
我觉得很正常,这就是我的姚檬。但她大概不明白,我说这话,可是很认真的。我没耐心再花几年时间,找个这么对胃口的姑娘。
——
之后我的人生就彻底改变了。
父母对我坦言并非亲生,我在霖市呆得也无聊了也不能杀更多人,索性考到香港的大学,顺便寻亲——看看是什么样的父母,把我给丢掉了。
而我这辈子最大的失误,就是被林清岩这个变~态给算计了。
这真是一场可笑的阴差阳错,莫名其妙我就成了连环杀手,还以为是之前的几具尸体被水警凑巧打捞到了——我明明丢在很远的公海的。我只好一直逃一直逃,后来才搞清楚,他妈的是把另一个凶手的事算在我头上。
再后来,已经是铁证如山。我打电话给关系最好的哥们儿,他是个律师,只委婉的劝我:“我也不相信是你做的。但……肯定是死刑。”
我只好继续逃。后来我慢慢想通了,原来是这么回事,我都想笑了。
他妈的香港真是风水宝地,我跟林清岩狭路相逢。估计连他都不知道,我是他的同类。
我在霖市深山躲了三年。
我恨林清岩吗?不,我当然不恨,换成我是他,也会这么做。成王败寇,有什么好恨的。不过我很有耐心,他迟早还会作案,我迟早能翻盘。
不过他还真是病态啊,把死人打扮得像情人,看来他这些年真是被我妈折磨得不清,脑子也折磨坏了。
第三年初的时候,我遇到了谭良。
那是个春日的清晨,我坐在山洞里,烤着刚打来的兔子肉。突然有脚步声靠近,然后就是个白净的年轻人,穿着守林员的制服,安静望着我:“你在这里干什么?”
“烤肉。”我用匕首割下一块递给他,“要吗?”
他笑笑:“为什么不要?”
日子久了,我们成了兄弟。他一个人在深山守林,没什么朋友,只叫我大哥。
他讲话不多,但是每当我问及他一个大学生为什么来守林,或者问到他的领导和同事,他就格外沉默,眼睛里有特别阴鸷的光。
哦,又一个同类。
这个世界还真是扭曲。
我住山洞,他住守林员宿舍。有时候也会互相串门过夜。有一天夜里,我打了两只斑鸠,提着去他那里。远远却见屋门紧闭着。我走到窗边一看,乐了:他正压着个女人,在床上死命的干。
我知道他一直是处~男,难得今天开荤了,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姑娘肯跟他。一开始我看得津津有味,毕竟旱了三年,看得我胀硬难受。过了一会儿,我察觉出不对——那女的脸色发白,一动不动,手也垂在床边,像死了一样。
等他□射在地上,我才看到女人大腿上的尸斑——我靠,这小子真他~妈重口。从哪里找了具如花似玉的尸体来干?有这么饥不择食的吗?
我再仔细一看,这女人的相貌气质衣着,似曾相识啊。
我推开门走进去,谭良起初脸色又红又白,见我很平静的查看尸体,他也在我身后蹲下,笑了:“林子里捡的。哥,你要不要来?”
我笑骂:“去你的,我不干死人。”
三两句话就问清楚,谭良发现尸体时的状况。我呆在深山里与世隔绝,此刻我几乎可以确定——林清岩来了。
你看,命运又转回来了不是。
——
礼尚往来,我决定给林清岩一个见面礼。
先说服谭良把尸体原封不动送回去。这点谭良很理解——他又不想坐牢。然后给他看当年天使案的资料——当然,都隐去了关于凶手,也就是我的报道。所以谭良只当我是荒野猎人,并不知道我跟这件事的渊源。
“杀人魔来了。”我对谭良说,“他可是个人物。为了研究他,我连氰化钾和日本性素都搞来一些。我对他的作案手法了熟于心。”
谭良眼睛里有亮光:“哥,你不会想模仿他作案吧?”
“难说。”我笑笑,“要真的模仿了,反正也算在他头上。有机会我就试试。”
不过谭良的疯狂程度,超出了我的预料。我以为他起码要挣扎个把月,结果第三天他就抱了个昏迷的女人来我的山洞,看打扮是个驴友,问我要药。我当然给了,还把天使案资料都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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