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新歌

    第四十六章 新歌 (第2/3页)

说,歌声更雄浑,把嗓音中的颗粒感表现的淋漓尽致。

    这么敏锐,难怪那些天王天后都来这里录音了……

    然后开始正式唱,一般流行音乐歌手在录制的时候,都会先录各种乐器,录好了之后,录音师会把它们简单的合一下,做个伴奏带,然后歌手用监听耳机听着伴奏带演唱,因为有的歌手不识谱,有的歌手没有伴奏会跑调。

    《爱情酿的酒》虽然是剽窃的,但方晓弄出来之后,全程参与编曲工作,等于二次创作了一遍,每一个音符都印刻在脑海里,前几天又排练过很多遍,自然不存在跑调的问题,他没有要伴奏,而是用监听耳机,听着自己的声音演唱。

    “小可,你猜他会录几次?”

    “不知道。”

    “我觉得至少十次。”施丽琳没心没肺的小声说道;“他刚才遇到了唐依依,心肯定很乱,心一乱,声音就不稳了。”

    乔雅丹抱着手臂,淡淡的说道:“最多五次。”

    “那我们打赌……”

    她话还没说完,方晓就开唱了,监听音箱里发出来的声音平滑稳定,不仅完全没有乱的迹象,反而比排练的时候更加出色,许可侧头看了乔雅丹一眼,乔雅丹轻轻一笑。

    方晓属于场面越大,越能发挥的人,录音室虽然不是大场面,但是对每一个玩音乐的人来说,它是很神圣很严肃的地方,这种气氛,激发了方晓全部的潜力。

    一遍唱完之后,阿达按下通话键,赞许道:“方晓,难怪宝叔说你是天生吃音乐饭的人,一次ok,基本没什么问题,one-take。”

    one-take就是不经过任何剪辑,一次录音完一首歌,在早期模拟录音的时代,所有歌手都需要有这样的实力,能一口气把一首歌曲录完,因为那时候对母带进行剪辑是非常麻烦的事情,而进入数字录音时代后,母带很方便剪辑,可以按照需要,一个字一个字的剪辑,而且还可以调音,把走音、跑调的部分进行处理修复,不明真相人绝对听不出来,于是诞生了很多“录音室歌手”。

    “基本没有问题,那还是有问题的喽。”方晓笑了笑,对着麦克风问道:“哪里不好?”

    “有几个音的音高偏了半度,不过这是小问题,简单修一下就行了,不影响的。”

    80年代卡拉ok还不流行,那时候的歌曲,主要是给人听的,不是给人唱的,所以诞生了很多高难度的好歌,等到了90年代,卡拉ok风行之后,流行音乐的创作目的,就从给人听转向给人唱,旋律简单,歌词媚俗,降低了歌曲的难度,而到了21世纪,数字化录音的普及,又让流行歌手的门槛降低,两者结合,流行音乐的质量也就跟着降低了,诞生了很多很多的口水歌。

    《爱情酿的酒》是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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