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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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是今年大热的裸色。虽然看上去是件很时尚的衣服,可思悯穿着却浑身不自在:蕾丝的袖子不仅透明,还很紧,写板书会很累,搞不好袖子还会破掉;还有这颜色,是不是太嫩了点?那些学生见了,背后又不知道会怎么说了,现在的孩子啊,哪个不是早熟呢?
专柜小姐则不断地在推荐着:“小姐,这件衣服穿在你身上很好看啊,你皮肤白,很衬这个颜色。蕾丝、裸色都是今年流行的,穿在身上回头率一定很高!而且,现在买能打6折,真的很划算。”
思悯明白,这些话不过是吹捧和奉承,她们的目的就是把衣服卖出去,至于穿得到底好不好看,她们才不管呢!
“承毅,你说我穿这件好看不?”她问承毅。
“恩,好看。”承毅正捧着手机上网,思悯问他,他想都没想就回答说。
“真的?你都没看就知道?”
“你穿什么都好看。”承毅站起来仔细地把思悯打量了一番,“这位小姐都说了,这件衣服很适合你,喜欢就买了吧!”
“对啊,对啊,小姐,连你男朋友都觉得好看,还是买了吧!”专柜小姐忙接口说。
思悯想了想,摇了摇头说:“还是不要了,我不是很喜欢。”
“刚才那件衣服挺好的,你怎么就不买了?”没走出多远,承毅就追着思悯问。
“好看是好看,可是不适合我啊?”
“怎么不适合,我看不是挺好的么。”
“我是老师啊,衣服袖子那么紧,那么透明,我上课的时候怎么写板书啊?还有,这么时尚的衣服我怎么穿去给学生上课?你都不了解我,算了,算了,还是帮你看看吧!”
比起纷繁复杂的女装,男装则显得简单多了,无论是颜色还是款式,都逃不过那几种。思悯选了件大衣,深灰色的,带暗格子,式样不算复杂,但看上去很大方。“去试试,你平常穿得那些也太休闲了,换个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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