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地役权

    3 地役权 (第2/3页)

和道路土地不存在任何交叉。所以这个地役权将被整个布莱肯林场的土地承受,而不是从这个地块到最近的陆地这个区域。所以,这才是林义龙最担心的问题。两年前林义龙对马斯塔赫矿工俱乐部——也就是现在林父林母寓居的“新天顶别墅——什么态度,现在他仍然是什么态度。

    “这么说吧。”林义龙说道,“我想胡布尔曼先生应该明白我的看法,我十分诚恳地认为南方电力给出的价格是非常有诚意的,理应接受;可问题是,假如南方电力公司想要买下这块土地,我大片连接的土地就会被中断,我没有办法接受这一点。所以,我不会对南方电力说不,但也只会按照离我最近的那条边界按照地势布置一条截线,保持我的土地的连续性。截线那一面的土地南方电力公司必须完全吃下去,并给我在北面的布莱肯山公园或者东面的南威尔士山谷的谷区找到不小于我那块土地的整块土地我才会考虑兑出,这是我的开出的“土地置换类”对价,取决于你和南方电力公司到底愿不愿意接受。”

    这个条件就算南方电力公司有钱,愿意接受,也是不可行的:一来南方电力公司没有掌握一块完全无意义的土地的理由;二来在置换土地前,南方电力公司需要相当高的前期投入才能拿到让林义龙相中的“连续着的大片土地”,在企业资金周转方面,简直是自取灭亡的行为。

    “我大概明白了。”胡布尔曼开始比照着地图,画截线,开始计算林义龙需要买入土地的大小,“我们会尽早进行研究,以满足林先生你提出条件。”

    “我希望最晚到6月末能完成协议的签署。”林义龙附加了一个时间条件,“我不想把这个事情拖太长时间,这样无论是对你们,还是对我都不好。如果这个时间没有达到任何答复,那不好意思,我不会再考虑南方电力公司对整个布莱肯林场任意土地的持有要约,不想再花费时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