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不相为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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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0章 不相为谋 (第1/3页)

    拍卖道路冠名权,这可是一个大胆的设想,就目前来讲,国内的争议不小。

    龚汉生认为,这个建议非常好,但是,这件事情太重大了,毕竟川省没有先例,需要慎重一下。

    城市道路不是政府所拥有的私家财产,是涉及千家万户利益的公共财产或公共资源。

    谁来命名、如何命名,涉及到城市道路命名行为中的一项重要权利。目前,城市道路命名权在我国还缺乏相应法律规范。因此,如何给城市道路命名,往往是单靠政府意志来决定。各地的做法也不一样,没有统一的行权规则。

    如果不涉及收费,只要名字合法,市委市政府完全可以决定。可是涉及到收费问题,这个问题就严重了。搞不好会被扣上乱收费或是钻法律空子的罪名。如果这是个人行为倒没什么,顶多就是停止或是处罚。可要是政府行为,那影响可是不小。

    想到这里,龚汉生对佳多宝说道:“小佳啊?你们县委的这个设想很好,很大胆,眼光也放的很长远。可是,我国的法律在这方面还没有明确规定,是不是符合有关方面的政策,还需要慎重对待。这样吧,我先征询一下省里的意见,你看怎么样?”

    佳多宝叹了口气,觉得龚汉生太没有担当,这么点小事就前怕狼后怕虎,走路都捂着脑袋。这样的畏手畏脚,沿海市有那么多贫困地区,也可以想象。

    道路冠名权却是在国内有争议,可是,也没见哪个实施者被判有罪,只要目的是善意的,只要操作得当,只要顺民意,得民心,有何不可?

    佳多宝不想白白放弃这个机会,于是说道: “龚书记,我个人认为这个方案没有什么方向和路线性上的错误。道路命名权的行使,应由作为权利主体的城市市民参与,在符合自身意志的范围内,对道路名称作出选择。首先,北西县已经经过了北西县全县群众的集体同意,又在县常委会上决议通过。而且,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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