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执子之手,共赴一世情长

    予,执子之手,共赴一世情长 (第2/3页)

的事情。

    云云的话,说的那么的直接,没有给他留下回旋的余地,他让自己不要被世界强奸,不要把今天留给明天证明,丁晨知道,云云是想让自己留在西安,不要再像无根的蒲公英一样,随遇而安的飘荡。可是,这对于自己来说,有多么的难。

    安然还那么小,长途的奔波让他小小的身体有些不适。再过几天,就是安然的生日了,他不会忘记,因为安然和林洁的生日相差只是一天。

    丁晨打算在安然生日的那天拍一些照片,纪念这一些没有语言的成长。

    林洁的死去已经时隔一年多。丁晨还是无法让自己从那种惨痛的思念中清醒,他曾经那么爱她,可是她却已然毫无割舍的离他而去。

    这该是怎样的伤害。

    行者背着背包,安逸的坐在城墙下面,丁晨和他在网上约好了见面的地点,在这座古城的墙角,丁晨找到了他。

    他的手里,捏着一把有些破旧的雨伞和一只刚刚买来的陶俑。

    丁晨走进他,和他并排坐在阳光里,西安的阳光,那么温暖,空气中,有迷迷的香气。

    “第一次来西安吧。”

    行者对丁晨说,用浓重的北方口音。

    “对,真正的涉足这是第一次,以前都只是路过,仓促的在列车上看到过几次它不全的容颜。”

    “一个人?”

    “嗯,一个人,这次约你出来,就是想找一个能说话的人聊聊天。”

    丁晨和行者是在网上认识的,他在山西的一家杂志社作编辑,有很好的修养。

    他的每一个毛孔里,都渗透着对世俗文化居高临下的包容,这种包容,让他不屑于和你讲道理,包容到让你感到自己低俗和自卑。用这些从书中看到的划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我觉得我们像是站在一个狭窄的峡谷对面,两个人尽管近在咫尺,可是要达到同样的层面,却是那么的遥远。

    丁晨忽略了自己来时的情况,他拒绝像行者透露安然。在他看来,安然还是一个没有思想的生命,所以,他无端的将他没有和自己归类到一起。

    “和我一样,我也是一个人从太原过来的,都有两个多月了,我想,我是迷上了这城墙上的条砖。已经那些附在墙体上的青苔。”

    行者给丁晨递过去一支烟,继续说着。

    “其实一个人好,一个人的时候至少你还有自己的思想,在人堆里扎的久了,身上就会有市井的味道。”

    “一个人想要孤独并不难,难的往往是自由的孤独。你比我幸运。”

    他们沿着城墙一直走,有一段路,空气中充斥这羊肉的味道。

    “这里有羊肉泡,是西安的名小吃,我去华山的时候,曾经在路途中吃到过。”

    行者津津乐道,不无骄傲。

    “华山太高了,听说南峰的峰顶,有终年不化的积雪,我怕冷,所以一直都没有去过。”

    丁晨说着,心中涌起一阵酸涩。

    “对,我去的时候,山上有很大的风,长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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