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祖祖的遗嘱1
老祖祖的遗嘱1 (第2/2页)
,只是我曾答应过我已经过世的婆婆,给车家留一点贴面的东西。车氏企业在我接管时已经是可以宣布破产的企业了。我丈夫走时带走了车氏企业的一切家当。我一直是碍于答应我婆婆的请求没有做任何的表示。
第十二条, 所以,给我丈夫在外的妻儿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是为了维护车氏企业的脸面。如果在我去世之后他们要来讨所谓的车氏企业的其他财产。就杰克律师出示相关的证件。
第十三条, 我的儿子车贤这些年在外置办的家,我一律不认可。所以,车贤在外的子女不可分割车氏企业的任何财产。
第十四条, 我很是痛惜,我拥有了那样的儿子和孙子。
第十五条, 我的孙子车俊在代管车氏企业之时,按照车氏企业的高管拿年薪。在没有任何使用车氏企业的财产权。
第十六条, 我的孙媳妇温迪,为了我未曾谋面的重孙,参与召开的任一届董事会,并有权觉得随时查看车氏企业的一切账目。
第十七条, 我的儿媳妇贺婕,在和车贤离婚后,还是有权利支配车贤名下的任何财产的决策权。
第十八条, 我一律不承认我的儿子在外生的孩子。
第十九条, 我也不承认我的孙子车俊以后在婚生育的孩子有权利继承车氏企业的任何财产。
第二十条, 如果我重孙在成人时不乐意接受我的遗产,那么我遗产全部捐赠给世界妇女儿童基金会。
第二十一条, 我相信我的重孙在我的孙媳妇温迪的教育之下会很有作为的。也许他们长大了会觉得我这个老祖宗留给他们的是很可怜的一点财产。
第二十二条, 以上所有分配,任何人都不可以改变。
第二十三条, 此遗书一式四份,有四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
第二十四条, 在车氏企业有变动时,有四家律师事务所同是处理。
第二十五条, 我的遗产有英国会计师协会做审计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有瑞士银行做银行账目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