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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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每回出行前都带着自己的。
没什么不好承认的,他就是被娇惯的这样,难听也是事实。一个人从低处被带至云间,很难再回到那个处处仍能讲究的自己。
要他回想五岁以前的事确实也是种折磨。
毕竟由奢入俭难。
就像他现在突然觉着,自己过去二十几年总是被问究竟喜欢什么样的女子之时谁都不放在眼里,眼下除了某个人更是谁都看不上。
俞琰于他根本不算是什么威胁,他一早就知道他们兄弟几个要抢那位子。不错,就是他们兄弟几个,不带上他俞莳乔。
如果可以他连这个姓都不想要。
有人老了,这些年越发开始着急他的事。
他以前从不放在心上,如今竟也有了种必须要将某样东西揣在怀里才能不叫人家抢走的感觉。
想要那位子他们自去抢的头破血流便是,于他又有何干。他若是想要,哪里还轮得到俞琰这草包在他面前叫嚣。
十几年来认的是别家的祖归的是别家的宗,一及冠便远离鸿京那是非之地,他意思还不够得着明显么。
俞琰最好不是意在别处,不然说不好他还真要起意同他斗上一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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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素已经初步拟好了策划书,没错就是策划书。
她按着现代现金为王的思想,本着将利用率发挥到极致,结合着现有的账本以及建材和锦绣庄一应商品的现价,初步把什么钱该什么时候花出去写了个大概。
凭他的聪明才智定能明白她的意思。
在现代公司理财里面,如何周转现金可是一门大学问。
收账还是不收,搁在钱庄还是拿出来放在钱柜,这些和她的书本知识都没什么大出入。
唯一有区别的东西就是,搁在前世把钱放在银行最起码还有个利息,现下把钱放在票号,人家还要收你的利息……这个真真是个专业难题。
她是书虫,还要把以前学过的现金周转期换个公式反向的来推上一推……
此事暂且搁着以后再说,她摸着下巴沉思道,她觉着如果要想钱生钱,须得同现代时一样,投身金融市场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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