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马江海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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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七十章 马江海战 (第1/3页)

    1885年5月13日,清政府任命李鸿章为谈判代表,与法国政府代表、驻华公使巴德诺在天津开始谈判中法正式条约。【全文字阅读.】

    1885年6月9日,在天津签订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即越南条款或中法新约,又称李巴条约,共十款,主要内容是:

    清政府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承认法国与越南订立的条约;中越陆路交界开放贸易,中国边界内开辟两个通商口岸,“所运货物,进出云南、广西边界应纳各税,照现在通商税则较减”;日后中国修筑铁路,“应向法国业者之人商办”;此约签字后六个月内,中法两国派员到中越边界“会同勘定界限”;法军退出台湾、澎湖。

    1885年11月28日,此条约在北京交换批准。

    从此,中国承认法国吞并安南,中国西南门户大开。

    中国在这次反侵略战争中,本有机会能取得最后胜利,但由于清统治者的懦弱、妥协,胜利的成果才被葬送,使得中国不败而败,法国不胜而胜。

    其次,清政府之所以对法议和,客观上也是因为英美等国的态度,他们担心中国一旦取得对法战争的全面胜利,就会进一步增强中国人民反对外国侵略者的决心,清政府也可能不再如以前那样驯服了,而且危及自己在华的侵略利益。

    英外交大臣就曾说:“中国的任何胜利,一般都会对欧洲人发生严重后果。”

    因此,他们极力施加影响,迫使清政府尽快对法妥协。

    1886年1888年,清政府又被迫与法国签订了中法越南边界通商章程、中法界务条约、中法续议商务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使法国又得到很多权益。

    中国西南门户洞开,法国侵略势力以印度支那为基地,长驱直入云南、广西和广州湾今湛江市,并使之一度变成法国的势力范围。

    战后,清政府进一步意识到了海防的重要性,乃加紧建立北洋舰队,并于台湾设省,开始大力建设。

    1885年6月9日李鸿章与巴德诺在中法新约即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十款上签字画押之后,清朝承认越南为法国的殖民地,中法战争宣告结束。

    世人因此约丧权辱国,且签订于清军作战获胜之时,故称中法战争的结果为“法国不胜而胜,吾国不败而败”。并且在以后长达一个世纪的时间内,这种说法不绝于耳,普遍为人们所接受。

    然而一些学者也认为,用“法国不胜而胜,吾国不败而败”来总结中法战争的结局是不贴切的,中国在这场战争中并没有太大的失败,或者说中国压根就没有失败,甚至还可以说中国胜利了。

    说中国失败不大的理由是,中法新约虽不平等,但与其前第二次鸦片战争和其后甲午战争所订的条约相比,中国的损失要小得多,以并不太大的损失结束一次中外冲突,在外交上是一次不大的失败。

    另有学者评价说:

    “综合陆、海两线实际,乘胜即收是一项有利有理有节的决定。军机处发寄两广总督张之洞的电旨中说:

    “现桂军甫复谅山,法即据澎湖,冯子材、王德榜若不乘胜即收,不惟全局败坏,且孤军深入,战事亦无把握;纵再有进步,越地终非我有;而全台隶我版图,援断饷绝,一失难复,彼时和战两难,更将何以为计”

    这些出自实情的话语,说明清廷及时把握战机、以战促和,顾及全局的隐衷。”

    此外还有学者认为,法国虽经这场战争实现了它把越南变成“保护国”的目的,但并未获得清政府的战争赔款、割地抵押。

    另一方面,这场战争使号称“世界第二”的法国的国际声誉一落千丈,而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声誉却得到提高。所以,这场战争是双方均有得失的战争:

    中国没有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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