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藩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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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章 藩王(1) (第1/3页)

    董宣武从来没有见过福王朱常洵,但朱常洵无疑是朱常洛、朱由校两代帝王心中最深处的阴影。

    “董爱卿,为何突然要提起三皇叔?此事难道与三皇叔有什么关系?”朱由校神色显得有些凝重。

    不错,朱常洵的确曾觊觎过神位,可是那已经是数年前的事,自从他与朱常洛、朱由校父子俩争斗了两次,两次都一败涂地后,似乎早已经死了心,灰溜溜的到洛阳就藩去了。

    如永乐皇帝借故削去了代王、岷王的护卫、官属,齐王、谷王先后被废为庶人。

    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明太祖朱元璋曾在奉天门谕群臣,再次强调皇亲除非犯谋逆不赦之罪,其他罪行,均交由宗亲会议,报请皇帝裁决。大臣即使握有真凭实据,也只许奏闻,不得擅自逮捕。

    如二王不得相见。

    之后,除天顺朝时,明英宗朱祁镇为了“塞疑谗之隙”,特准襄王入朝外一例外,亲王再也没有人就藩后能进京的。

    所以洪武后期很多针对藩王的限制,并未有太大的效果。藩王依然拥有军权,尾大不掉不势,这也是明成祖朱棣之所以有实力发动靖难之变,把当了四年皇帝的建文帝赶下了皇位,自己当皇帝。

    洪武朝初期,太祖皇帝认为藩王有列爵治民、分藩锡土职责,所以赋予了他们极大的军政权力,简直就是个土皇帝。当朝无正臣、内有奸恶,藩王甚至有权训兵待命,等天子密诏统兵讨伐。

    大明的藩王以永乐朝为界限,其权力和地位有天壤之别。

    若大臣如果从中做梗,不让藩王面见天子,私下判处藩王的罪行而导致藩王不幸身亡,藩王府长史司及卫司可直接行文五军都督府抓捕该大臣。

    经济方面则删除了王府若要兴建工程,有司必须及时差付,不得稽延这条。亲王的岁禄亦减为万石。

    藩国的文官由朝廷选派,犯法时依律审判。

    到了洪武后期,藩王虽有藩号,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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