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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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三章 (第1/3页)

    第十四章

    开庭日

    1、

    自从开庭前最后一次到看守所会见关玉贵时无意中得到了那个关于武梅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曾出去打过胎的消息后,刘宏超的心情就一直无法平静。他隐隐觉得这个消息如果是真的,那一定会引起一场震动。而且现在又正在整顿公安系统,正在风头上,这件事情如果真的存在,不知会有多少人会丢掉乌纱帽,说不定还有人会因此进监狱!被敲脑壳!自己把这件事情揭露出来一定会损害一些人的利益!这些人难道不会对自己进行报复吗?刘宏超想到这儿不由得打了一个冷战。刘宏超非常清楚那些人都是一些掌握了很大权力的人,有些人甚至黑白两道都来,他们在黑白两道都有势力,到时候他们随便找个借口,找个机会就可以把自己给灭了,甚至有可能找几个黑道上的人把自己往什么地方一扔,尸体都有可能找不回来!那时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自己还有家庭、孩子,不能不有所顾虑啊!而且,刘宏超最担心的是,自己只是在看守所听狱警说了那么一句,自己连这个狱警姓甚名谁都不知道,自己没有任何证据,万一那个武梅不承认怎么办?刘宏超思前想后,迟迟拿不定主意。到底该怎么办?开庭的时候把不把这件事情捅出去?捅出去会有什么结果?

    很显然,如果在开庭的时候把这件事情捅出去,武梅当庭承认有这件事情还好,至少可以救人一命,佛教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把这个事情捅出去就是有意义的,等于是救了一条生命,哪怕这条生命是一个杀人犯,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就算是因此揭开了一个黑幕,得罪了一些人,得罪了一些有权有势的人,还是值得的。如果武梅在庭上不承认有这么回事,或者根本就是那个狱警在乱说,也只不过是自己的面子受点影响而已。如果武梅是真的曾经从看守所出去打过胎,她自己又不承认,那就活该她倒霉,活该她去死!刘宏超想到这儿,也就想开了,他的决心下定了。

    要不要通知新闻媒体的人来参加开庭呢?刘宏超知道这件案子是三年前发生的案子了,三年后已经没有人再关心这个案子,关心这件三年前的旧闻了。刘宏超想起有一次也是有一件几个月前曾经在省城被炒得很热的案子被破获后,他把这个事告诉新闻界的一个记者朋友,问他愿不愿意来采访,这个记者朋友却说:“这个事情早都已经过去了,现在没有人会再来关心这件事,现在大家关心的焦点是前两天发生的医院的护士伙同人贩子把婴儿拐卖了的新闻,这个事情你应该晓得嘛,我们正在做追踪报道。我看你说的这个案子还是算了吧。”然后这位记者朋友又用给人启蒙的口吻说:“所谓新闻就一定要有卖点,什么是卖点?给你打个比方吧,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还有,新闻一定要有时效性,过时的新闻那就不叫新闻,就是写出来也是没有人会看的,是没有卖点的。我们喜欢的新闻那一定是一般老百姓喜欢看的,具有轰动效应的,哪怕是人为地造成轰动都行,一句话就是要有卖点。没有卖点的东西登出来,报纸就卖不出去,我们就没有经济效益,你哥子懂得起的,没得经济效益我们干起就没得劲。”

    刘宏超听他这样一说总算是明白了现在媒体人眼目中的新闻其实就是“经济效益”,是他们自己的经济效益。

    但刘宏超最担心的还是如果真叫了一大帮记者来,结果在开庭时武梅什么也不承认,那记者们不是白来了吗?那这些记者就会埋怨死了自己,如果以后自己还有什么需要报道的事情,他们还会相信自己吗?而且如果在开庭时证实了武梅在羁押期间出去打过胎的话,事情倒是很轰动,记者们当然会很高兴,但这就不可避免的把事情完全揭露了出来,把这件事情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自己说不定就更会遭到报复,刘宏超想到这儿不禁又打了一个冷战。想来想去,刘宏超终于决定先不通知新闻界,看看开庭的情况再说。优柔寡断、瞻前顾后的性格使刘宏超避免了可能会有的麻烦,但也给了某些人以弥补漏洞的空间和时间。

    2、

    终于开庭了。这件在三年前就应该到了的正义的审判终于在案发地——古城区法院的大法庭开庭了。

    那天可以坐三、四百人的大法庭只稀稀拉拉的坐了几个人,偌大的法庭显得空荡荡的。看来那个记者说的很对,三年前引起轰动的杀人碎尸案如今却没有人关心了,当年记者们竭尽想象之能事的连篇累牍的报道,如今却没有一个记者到场采访,就连那些喜欢看热闹的,当年为看热闹把现场围得水泄不通的老百姓也几乎没有人到场旁听。

    所谓的大法庭实际上就是一个小剧场,舞台的正中坐着三位市中院的法官,两位男法官,一位女法官;法官的右边,也就是舞台的左边是两位市中级检察院的检察官,而辩护人的位置在舞台的右边,法官的左边,书记员的位置在法官的前边,舞台的中央,舞台下边的正中间是被告席。

    临开庭只有20分钟的时候刘宏超才看到一个20岁出头的年轻人急匆匆地赶到大法庭来。他一问这位急匆匆赶来的年轻人果然正是武梅的辩护人。武梅的辩护人姓谭,是古城本地一个律师事务所的一个刚刚取得律师资格的律师。他还是昨天下午快要下班的时候才接到古城区司法局的通知来当指定辩护人的。小谭律师对刘宏超说:“我根本就没有时间去阅卷,当然就更没有时间去会见当事人,是怎么回事我都还不怎么清楚。管他的,反正跟着感觉走,开庭时再说吧,没什么说的我就一言不发,再说指定辩护才只有300块钱。”说完还嘻嘻笑了一下。

    这就是现实!法律虽然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有获得辩护的权利,特别是那些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自己请不起律师,法院有义务给他们指定辩护人,但法律却没有规定应该在什么时候给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所以,这项法律规定就等于是流于形式,像这样第二天就要开庭了,头一天才指定律师,律师根本就没有时间来准备,连阅卷的时间都没有,更不要说会见自己的当事人了,他们往往是临到开庭了才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当事人,你叫他们怎么给被告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当然,有关部门也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他们在形式上也是按规定给指定了律师,只不过指定得晚一点而已,并没有违法,开庭时律师也是像模像样地坐在辩护席上,至于他真正起到维护被告人权益的作用没有,那就只有天知道了。而且像这种指定辩护律师一般只能得到区区300元的“报酬”,这也就成了许多律师不愿意做刑事辩护的原因之一吧。

    审判长一声槌响,开庭了。武梅和关玉贵这对曾经的狂野鸳鸯终于又在法庭上见面了。

    这是刘宏超第一次见到武梅。武梅不知是不是因为关在看守所的时间太长了,面色显得有些苍白,不过人倒是胖胖的,稍显有点丰满,使人感觉到她在看守所的生活还算是过得去。武梅人虽然不能说是漂亮,但仔细看还是有那么一些动人之处,圆圆的脸上五官还安排的比较合适,大大的眼睛显得十分明亮,在配上双眼皮,眼睛看起来就更大了,小巧的鼻子,鼻梁虽然不高,但鼻子在脸上的位置还算安排得恰当,把她鼻梁不高的缺陷给掩盖了不少,武梅五官中最漂亮的应该是她的嘴,不大不小的嘴被安排得恰到好处,不厚不薄的嘴唇显得很性感。她的神情好像是满不在乎,从带进法庭后她的一双大眼睛就开始东张西望,好像在寻找什么,当她看到空荡荡的大法庭没有几个人以后似乎流露出那么一点失望,随即又流露出一点焦躁。武梅上身穿着一件白底红花的短袖衫,外边套着件看守所的号褂,号褂的背后和左胸前都有“古看”字样,下身穿着一条质地很好的黑色裤子,脚上穿了一双黑色的平底鞋。

    关玉贵就没有武梅穿得那么好了,他还是穿着刘宏超几次到看守所会见他时穿的同一件有些旧了的白色T桖,T桖的领子都已经有些发黄了,他穿的裤子也显得有些破旧,脚上穿了一双廉价的塑料凉鞋。关玉贵被带进大法庭后虽然与武梅站在一些,但他却看也不看武梅一眼,好像他的旁边没有站着武梅这个人似的,关玉贵虽然表面上还是表现出一种满不在乎的神情,但他的眼睛里却透露出一丝惊慌和一种对生的渴望。

    章检察官中气很足的念完了起诉书后就开始了对被告人的分别审问。首先是审问关玉贵,检察官一一列举出证据来证明关玉贵确实犯下了起诉书所说的犯罪事实。当然,刘宏超很清楚章检察官列举的证据都是事实,是无可辩驳的事实。关玉贵也不否认这些事实,但他仍然认为自己不是杀人者,他对犯意的提出,谁是动手勒死被害人的都有自己的意见,他始终认为他只是在帮助武梅,被害人的死与他没有直接的关系。刘宏超听着关玉贵的自我辩解觉得他真是一个十足的法盲!一个固执的不可救药的法盲!一个用生命的代价都还唤不醒的法盲!

    轮到刘宏超问关玉贵了,刘宏超首先问了关玉贵和武梅之间的夫妻关系,问起了他们结婚前是否认识和是谁介绍结的婚,又问起了他们结婚后的关系等这项看似与本案无关的问题。还问起了在发案那天关玉贵为什么从一开始的反对到后来的妥协,到底那天关玉贵是怎么想的?

    审讯进行得很快。由于这是一个大家都已经知道结果的案子,审判不过是走走形式。检察官和法官在庭上已经有些心不在焉起来了,刘宏超在庭上的辩护其实并没有人在认真听。审判长的头靠在椅子背上,眼睛看着大法庭的天花板,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坐在审判长旁边的女法官低着头不知道在看桌子底下的什么东西,而坐在审判长另一边的那位男法官还探过身子来低着头看女法官看的东西,他的手还不时在桌子下指着什么。章检察官显然是认为这个案子是个控方注定会赢的铁案,所以对这个案子没做什么准备,他在举证的时候手忙脚乱的找他带来的案卷里的材料,使他的举证显得很不连贯。本来也是,这样一件事实很清楚,证据非常确实充分的案子,在一般情况下开庭不过是走走形式,做做样子吧了。反正大家都是在演戏,只要把自己该说的,该做的都说到,做到就完了。这两个人人皆曰应杀的人谁会去关心他们的权益,他们不过是两具行尸走肉罢了。

    终于轮到审问武梅了,武梅对章检察官的讯问全都承认,而且她还显出一种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带着点脾气的样子,就像是别人借了她的什么东西不还一样理直气壮的,回答时的声音很洪亮,很干脆。回答公诉人讯问的时候她还梗着脖子偏向章检察官的方向,眼睛紧紧地盯着章检察官,好像她要记住讯问她的检察官的摸样一样。

    当轮到辩护人问武梅的时候,刘宏超扶了扶他的眼镜,用虽然不高但很清晰的声音不慌不忙地问:“你知不知道《刑法》第49条的规定?”刘宏超问完这句后停了一下,紧紧地盯着武梅,想看看她有什么反应,但武梅却茫然地看着刘宏超,不知道刘宏超问的是什么意思,她半张着嘴,用与刚才回答章检察官时明显不同的较为平和的语气疑惑地回答:“不晓得。啥子《刑法》第49条哦?我不晓得,从来没有人跟我说过。”

    到这时,刘宏超原本悬着的心稍稍放了一点下来,看这个样子武梅还真的是不知道《刑法》第49条的规定。刘宏超拿出《刑法》,翻到第49条一字一顿地大声念道:“第49条: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念完后刘宏超看见武梅还是睁着大大的眼睛莫名其妙地看着自己,不知道刘宏超念的是什么意思。看来,武梅根本就不知道也不懂刑法第49条是什么意思,说不定在看守所里就根本没有人要她学习过《刑法》中有关她自己命运的那部分条款。本来有些心不在焉的章检察官这时坐直了身子警惕地看着刘宏超,他也不知道刘宏超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而几个法官这时也突然来了精神,几个人都齐刷刷地看着刘宏超。

    刘宏超声音不大,但很清晰地继续问武梅:“你在羁押期间,就是你这次被关到看守所以后,也就是去年11月你被拘留至今期间是不是出去打过胎?”刘宏超问完这句话就感到自己的呼吸有些急促,心跳也有些加快,他紧张地看着武梅。

    武梅梗着脖子歪向着刘宏超的方向,桀骜不驯的用像回答检察官的语气一样回答道:“啊,是出去打过胎啊。”她就像做了一件什么很光荣的事一样马上就清清楚楚地回答了出来,看样子她并不把曾经堕过胎认为是一件什么大不了的事。

    武梅的话刚一出口就把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刚才还无精打采的像是在应付开庭的几个法官一下子就都来了精神,刚才还在看桌子底下什么东西的女法官和男法官都抬起了头,像是不相信自己耳朵似的看着武梅。而那个章检察官也有些不知所措地大张着口呆住了。

    刘宏超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他在开庭前最担心的事情没有发生,看来自己得到的消息是准确的,武梅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出去堕胎确有其事!刘宏超知道,在这个时候不能给被告人以任何喘息之机,他最想问的问题应该趁被告人还没有思想准备的时候问出去。刘宏超还没有等武梅的话音落下就又问:“是什么时候从看守所出去打的胎?”

    武梅还是那种桀骜不驯的样子,梗着脖子看着刘宏超大声回答:“今年5月12号。”

    “是在哪个医院做的手术?”刘宏超接着问。

    “在区中医院做的。”武梅说完这句以后,稍停了一下然后用好像生怕别人不相信似的与人争辩的快节奏语速大声说:“你不信去问看守所梁副所长嘛,还有张管教、刑警大队的朱大队长、李警官。他们陪我一起去的。你不信问他们嘛!未必然这种事情我还敢乱说吗?”武梅回答完刘宏超的这个问题后又开始在大法庭里四处张望。

    这时,章检察官终于反应过来了,他提高了声音大声问道:“你说你怀孕了?为什么我3月份来提审你的时候,我还专门问了你怀没有怀孕,你为什么说没有怀孕呢?”

    武梅把头扭向章检察官,也用同样大的声音像吵架一样回答:“那个时候我是不晓得我怀孕了嘛!”武梅的样子像谁冤枉了她似的,完全不像是一个正在接受审判的犯了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倒像是她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

    女法官这个时候也控制不住了,她站起来说:“你去年11月被抓进来后,又出去过没有?”她问完这句话以后自己也觉得这句话问得真是多余,犯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抓进看守所后怎么又可能会中途放出去?不等武梅回答,女法官接着又问:“你又不是没有怀过孕!又不是没有生过娃娃!你的娃娃现在都已经快7岁了,怀孕的滋味你又不是不晓得!3月份检察官来提审你的时候你难道不知道你怀孕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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