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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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第1/3页) 第十七章
龙记者采访后
1、
龙记者采访后的第二天刘宏超就与龙记者见面了。他们是在一个茶楼里见面的。
白天的茶楼人不太多,整个大厅里只稀稀拉拉坐了几桌人,刘宏超选了一个靠窗的座位坐下,服务员刚刚把茶给他泡上龙记者就来了。刘宏超让服务员再给龙记者泡上一杯茶,与龙记者寒暄了几句就迫不及待地问起了昨天龙记者的采访经过。
“怎么样?有没有什么收获?他们怎么说?”刘宏超连珠炮似地问了几个问题。
龙记者摇摇头,喝了一口茶才慢慢说:“唉,说来话长。我算是服了他们了。他们的太极功夫真是了得。”说完就详细地把昨天他与古城分局的几个重量级人物会面的经过讲给了刘宏超听。龙记者说完后沉默了一会儿又说:“我觉得他们是在演戏,是在把我当猴耍!实际上我知道他们说的都是一些假话,但你没有什么证据还真拿他们没有办法!看来他们是早就有准备的,是把什么都安排好了的。现在难就难在我们手上没有什么证据,也没有什么办法去调查取证,就算是你找到了那些当事人,他们也肯定不会跟你说实话。”龙记者说着说着又开始抱怨要真正采访到一些社会热点或者大家关心的但又为某些有权有势的人所忌惮的新闻真是难啊。
刘宏超听后也是一阵久久的沉默,最后,他有些自责地说:“这个事情都怨我,要是我当时没有那么多顾虑就好了,要是在开庭前我就通知你们就好了。如果在开庭前通知你们了,有些事情他们可能根本就没有时间去准备,去造假。而且事情闹大了,知道的人多了,他们要想轻易掩盖下去,压下去就不那么容易了,就像那个吸毒女的小孩被饿死的新闻一样。唉,都怨我,都怨我。”刘宏超好一阵自责。
很少抽烟的刘宏超这时也拿出烟来给龙记者一支,自己也点上一支。然后情绪有些激动又说:“警方说的那些全是胡说八道!都是一些完全站不住脚的假话!他们为什么要说假话?他们究竟要掩盖什么东西?这里面的水还深得很,事情绝没有这么简单!只是现在他们很可能已经把该造假的东西都造假了,该说的假话都已经排练好了。现在要再去调查是难上加难了。”刘宏超气愤地使劲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
龙记者也无可奈何地笑笑:“刘律师你也不要太自责了。当时谁也想不到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不管谁在当时你那种情况下都有可能像你那样处理。”龙记者停了一会儿,喝了一口茶又说:“我们是不是来分析一下他们的假话假在哪里?看看我们以后该怎么办?”
“假的就是假的,再这么编也是假的。往往一个假话又要用十个新的假话来支撑它,使它看起来像个真话,但是假话一多就不免会露出马脚,这就是说假话的普遍规律。”刘宏超还是很有些愤愤然。他喝了一口茶,压了压怒火,徐徐说道:“他们当然是要把武梅的怀孕说成是在她羁押以前,只有武梅是在进看守所以前怀的孕他们才没有什么大的责任。但武梅是不是真的是在进看守所前怀的孕呢?我们假设她是真的,那武梅在庭上说的她在进看守所一个多月后还来了月经该作何解释呢?就算是朱队长说的医生解释那是假性月经,那3月份章检察官问她时她还是说没有怀孕又该做何解释呢?就像那位女法官说的那样,如果真是进看守所前怀的孕,章检察官3月来提审武梅时就应该已经怀了5个多月了!一个曾经生育过的妇女难道怀了5个多月还会不知道自己怀孕了?就像在开庭时那位女法官问武梅的一样‘你又不是没有怀过孕,你都是一个6岁孩子的妈妈了,难道你会不知道怀孕是什么滋味吗?’这时武梅在庭上是这样顶撞那位女法官的‘我是不晓得嘛,我在进来后一个多月还来了月经的,你们不信去问张管教嘛。’我承认医生说的那种情况也可能是有的,但具体到武梅身上是不是这样?我想那位医生也没有任何证据!因为非常凑巧的是武梅打下来的胚胎组织恰恰就被弄丢了!你相信吗?反正我是不信的。不过,现在你要说他们说的是假话,你也没有证据,因为最重要的物证已经没有了嘛!这就使我想起了几年前在河北一个看守所里发生的类似事件,也是一个女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里怀孕,也是出去打了胎,也是没有保留胎儿的任何胚胎组织。当然最后就没有办法处理真正的肇事者了。”刘宏超说到这儿喝了一口茶,又点上一支烟继续说:“不过我看医院的医生也不一定就是铁板一块,打胎时肯定不止一个人在场。我不相信他们都会说假话,都会帮忙掩盖。你看,医生在病历上写的是做的流产手术,这就有些奇怪了。据我所知,妇女在怀孕6个月以内堕胎叫流产,流产又分为3个月以内的早期流产和3-6个月的晚期流产,而在7个月以上用人工方法中止妊娠就叫引产,流产和引产是有根本区别的,手术的方法、大小不一样,孕妇的风险也不一样。而据他们说武梅堕胎的时候已经怀孕7个多月了,但为什么医生在病历上不写“引产”而要写“流产”?作为专业的妇科医生在这个问题上是不应该搞错的,医生在病历上这样写是不是在暗示什么?”龙记者听刘宏超这样一说连连点头:“对的,对的。唉,我怎么没有想到呢?说不定真的是有问题。”
“关于武梅打胎的事我想可能还会有人知道内情,假设武梅是在看守所内怀的孕,我不相信看守所里那么多人会没有人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就从我从那个狱警那儿得到武梅怀孕的线索来说,那个狱警显然是知道一些内情的,从他说这件事的口气来看他显然也是对这件事有看法的,他至少不是同流合污者,说不定到了关键的时候他也是会讲真话的。”刘宏超给龙记者续上茶后说。
快到中午了,茶楼的顾客开始多了起来,那些打了通宵麻将的人有的已经起床了,起床后他们就又会准备新的一天麻将大战,在这之前他们往往是到茶楼来先喝喝茶,吃点“早点”,然后等自己的麻搭子来。茶楼一般都有午餐卖或者帮茶客代买午餐,刘宏超叫来了服务员,要他去帮买两份午餐。他们二人边吃着简单的午餐边继续谈着。
龙记者说:“昨天的采访基本上都是朱大队一个人在说,蒲处长和林处长根本就插不上嘴,而且我看他们两个人也不愿意插嘴,不愿意搅进来。”
“我看也是,政治处和纪检委他们本来就不直接参与那个碎尸案,再说这个案子就算是要由纪检委来管了也不会有那么快,这个事情才暴露了几天嘛。就算是纪检委真的要管也应该由上级纪检委来管,因为这个事情也不算小了。所以那两个人很可能就是来作陪的。”
吃完了简单的午餐,刘宏超擦擦嘴,整理了一下思路又说:“朱大队把案卷里没有放上武梅堕胎材料的责任全都推给了一个我们都不知道的新警官,他的这个理由太过牵强。结案报告和往检察院送的案件材料都应该由负责这个案子的警官签字,还应该由本部门的领导审核、签字,也就是说朱大队应该亲自审核、签字。即使是审核的人太忙了,案卷的内容不能一一全看,那结案报告也应该看呀!至少案卷目录应该看吧?卷宗内有些什么内容,看看目录不就清楚了吗?目录里少了武梅堕胎的材料难道都不知道吗?这显然是谎话!抽去武梅堕胎材料显然是故意而为!为什么要抽去这些材料呢?还有,武梅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堕的胎,那么在堕胎前就理应由看守所方面先打一个报告,然后由上级机关,也就是古城分局来批复同意让这个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出去堕胎,这样武梅出去堕胎的手续从完备,才合法。但他们有这样的手续吗?显然是没有,如果是走正常程序,那古城分局就应该在武梅堕胎前就知道这件事,而这个案子是应当由分局往市检察院报送的,既然在报检察院时案卷里都没有武梅堕胎这件事,那就可以肯定地说古城分局事先是不知道的,肯定是武梅在堕胎前刑警大队和看守所根本就没有让分局有关部门知道。联系到他们为什么一直不帮助给武梅请一个律师,联系到他们在生活上又是那么地关心武梅,反差岂不是太大了吗?既然那么关心武梅,为什么不给武梅提供她最需要的法律帮助?又为什么不让武梅知道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这不是明摆着要武梅去死吗?为什么要她去死呢?她一个小小的没有什么背景,也可以说是地位十分低下的没有什么文化的女人会妨碍他们什么呢?再联系到庭审时武梅说‘在第一次刑拘时朱大队介绍我们认识的’,请注意,在庭审时武梅是说的‘在第一次刑拘时’,而不是朱建国含糊其辞地向你介绍的‘……武梅是我的一个远房亲戚,我们原来就认得到,刚好在三年前我又见到了她……’,三年前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是不是就是在武梅说到刑拘时?如果武梅说的在刑拘时是真的,那么,作为一个负责刑案的刑警大队长放着案子不做,却给自己的属下介绍起了朋友!而且介绍给自己属下的女朋友——女犯罪嫌疑人还正在接受他们的审查!还有,朱建国应该明明知道武梅那时已经结婚,而且还有一个三岁小孩,在这种情况下就给人介绍朋友,这难道不太奇怪了吗?太过分了吗?很显然,这个武梅应该是早就认识朱大队长!难道是武梅知道他们的什么事情了吗?三年前为了保护自己而故意放了武梅一马?而现在又是什么原因值得他们这样痛下杀手呢?!他们故意隐瞒武梅怀孕一事就是要借法律来杀掉武梅!这简直就是借刀杀人!是故意犯罪,犯的是故意杀人罪!”刘宏超气愤地把烟头狠狠地往烟灰缸里一摁。
“我非常赞同你的观点。很显然就是有人在故意隐藏证据,也显然就是有人故意要那个武梅去死。这个武梅也真是可怜,别人要她去死她还在帮着那些人数钱。看起来这里面的黑幕还真的是很深啊!”龙记者一边记着刘宏超所说的观点一边表示同意。
“不过,最让我感到奇怪的是这个杀人碎尸案本来应该在三年前就已经破获了。我看了这次抓获武梅后的第一次审讯记录,武梅很快就承认了她的犯罪事实,审讯一共只用了不到两个小时!这个武梅并不是一个惯犯,特别不是一个多次干杀人或者其他大案的老手。他们的犯罪手法也十分的稚嫩,居然把被害人的传呼机也丢弃在同一个抛尸现场!这实际上为警方找到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按理说,一个没有什么犯罪经验的人在富有审讯经验的警察面前很快就会丢盔卸甲,缴枪投降,坦白交代的,就像武梅这次进来后的审讯一样。我就纳闷了,为什么第一次武梅居然挺了过来,警察什么都没有审出来!居然在关了二十多天后武梅还被放了!为什么武梅这次又没有挺过去?一般常识是,如果罪犯在刚刚犯罪后不久,特别是犯的杀人分尸这样血腥味特别重的罪,这样的罪肯定对罪犯,特别是初次犯这种罪的罪犯心理冲击非常大,这时罪犯被抓住时心理状态是很脆弱的,要使他们如实交代应该是很容易的。而罪犯如果是在很久以前犯了罪,比如说三年以前,犯罪时对他们的心理冲击早就已经已经平复了,他们在这三年期间会把以后万一被抓住后怎么对付审讯的谎话早就编好了,甚至会编得来自己都相信了!而武梅恰恰就不是这样。武梅这两次进来的反差真是太大了,大的让人不可思议!另外,为什么在武梅第一次被刑拘时古城区刑警队不搜查她的家?如果那个时候搜查武梅的家不早就发现他们作案的物证了吗?哦,还有,昨天朱大队给你说的这次是因为武梅说梦话和跟别人争执无意中提到了那个杀人案而被抓,这也是笑话。难道说梦话可以作为证据吗?不要说说梦话,就是大白天说话也不能作为证据呀!你想想看,一个与警察共同生活了三年的人,耳濡目染了三年,怎么说也会知道光凭口供不能作为证据,还不要说是梦话!我觉得这次抓武梅的理由似乎太过牵强。还有,武梅第一次被抓,不但没有审出她什么来,反而由办这个案子的领导人朱大队介绍犯罪嫌疑人与自己的部下认识并且耍上了朋友!请注意,是朱大队介绍,那么这个朱大队肯定就应该在这之前就认识武梅。那他们又是什么关系?朱大队为什么要介绍武梅这个有夫之妇认识自己的部下,与自己的部下耍朋友?这真是奇了怪了!办刑事案的警察在办案中居然与自己办案的对象耍上了朋友!这像不像是本来应该逮耗子的猫在已经逮住耗子时突然与耗子成了朋友?这简直就是一个黑色幽默!”
龙记者苦笑着说:“这就是为什么现在一些犯罪分子那么猖獗,那么有恃无恐的原因。他们有保护伞了嘛!一方面是犯罪份子在找保护伞,一方面是有些警察或者政府部门的败类在权利寻租!这也是为什么现在很多老百姓对警察不信任的原因,警察队伍里有那么一些人已经与犯罪份子乃至犯罪集团同流合污了!唉,这就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我看再不好好整顿,这些老鼠屎还会越来越多,汤也会越来越臭!到最后只有倒掉!”
讨论完昨天龙记者“采访”所了解到的情况以后,他们两个人都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两个人都默默地抽着烟不说一句话。龙记者终于打破沉默说:“刘律师,那你看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还继续下去吗?”
“如果你不怕被报复,你就敢继续下去。显然他们的势力是非常强大的,光凭我们两个人的力量现在是把他们搬不倒的。我说的是‘现在’,当然如果时机成熟了,那就没有问题。你看是不是这样。”刘宏超放低了声音跟龙记者说了起来。
2、
碎尸案开庭后,因为开庭时发生的预料不到的事情打乱了朱建国和金守一们的如意算盘,一度使得他们很被动,他们不得不使出自己的浑身解数和所有资源来化解这次危机。多年的从政经历使金守一早就有了许多的社会资源,他早就已经编织好了自己的关系网络,网络上有高居政府各个重要部门的某些高官,也有许多大企业的某些高管乃至文化界、文艺界的社会名流,甚至还有那些不能提到桌面上来的三教九流、八方神圣。真可以说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要权有权,要钱有钱,就是要那些文化人写几篇吹捧文章也是召之即来,而那些人更是趋之若鹜。按理说,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局级干部,在省城像他这样的干部多如牛毛,没有什么稀奇的,但金守一一是公安分局的局长,主管全区的维稳大权,在他的辖区内他是说一不二的,而且看样子还很有可能是下一届市局局长的人选,前途不可限量;二是金守一的老丈人那时已经是省委常委委员,主管政法口,他的部下、老乡、亲戚有许多都在省城的公检法部门担任要职,可以说是已经掌握了省城乃至全省司法界的半壁江山。在省城谁敢不听金守一老丈人的话?谁敢不买金守一老丈人的账?而当发生有可能危及他们这个“王朝”根基的事情的时候,就像是碎尸案发生后的情况一样,他们的共同利益就会驱使他们千方百计地去歪曲、掩盖、颠倒黑白事实真相,就像后来在重庆打黑所揭露出来的一样。
由于在庭审时的突发情况,搞的检察院的章检察官是措手不及,他一点也没有想到这样一个本来以为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铁案却中途杀出来一个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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