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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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第1/3页) (大文学 .) 龙记者的那篇文章终于没能发出,实际上他的采访也等于是半途而废。其实龙记者和刘宏超的心中都明白,只要有关部门不同意你发文章,你的文章就是写的再好也是没有人敢给你发的,更何况你的文章是揭露性的呢,是可能会损害某些人的形象的呢?
龙记者的文章没能发出去,但另一篇有关碎尸案的文章却见报了。
那天一早刘宏超刚一到办公室就接到了龙记者的电话:“喂,刘律师吗?我小龙啊。你看了今天的早报没有?今天的早报发了一篇关于碎尸案的文章,写的相当有水平哦,真是奇文一篇啊!你赶快找来看看吧。”
是谁还敢发有关碎尸案的文章?为什么龙记者的文章都发不成,这篇文章却能发了呢?龙记者为什么要说这是一篇奇文呢?刘宏超很感兴趣地马上到楼下买了一份早报。在早报的社会新闻栏目的最显著位置赫然一个通栏大标题“女友4年前抢劫杀人分尸警察男友大义灭亲破案”,刘宏超一看这通栏大标题就大吃一惊,怎么武梅的姘居男友居然成了大义灭亲的英雄?!真是不可思议!再看文章的内容,副标题这样写道:一桩无名女尸案,几年来始终没有头绪,没想到,当年的杀人凶手之一,后来竟成为承办此案的古城公安分局一位警察的女朋友,在和男友的闲谈中,她漏出了当年的罪恶……。文章的内容简单地叙述了武梅和关玉贵抢劫、杀人、碎尸的经过,但在文章中是这样描述当年第一次刑拘武梅的经过的,“……警方曾就甜甜(被害人的化名)离奇失踪询问过此前与其关系很好的武梅,但武梅说甜甜和自己分手后就再为见到过。由于回答滴水不漏,警察没有将怀疑的矛头指向武梅。这桩悬案一查就是3年多。”
文章接着又这样写武梅是怎样与大义灭亲的办案警官认识的,“ⅹⅹⅹⅹ年(碎尸案后当年,几个月后)武梅与其前夫关玉贵离婚后来到古城生活,认识了古城公安分局的一名警察,两人开始恋爱。已是一个孩子的母亲的武梅,对警察男友隐瞒了婚史。”
接着笔锋一转,文章写出了碎尸案的破案经过,“ⅹⅹⅹⅹ年11月初的一天(案发后近3年),男友和武梅说到一起案子的侦破时,武梅一时得意,竟把自己曾和前夫一起劫杀甜甜的事情漏了出来。男友听了大吃一惊,他知道局里一直把这个案子当作重点在抓,没想到,凶手竟然在自己身边。他立即向局里汇报,武梅和其前夫关玉贵被公安机关抓获。”
真是奇文呀!如果是不知道这个案子来龙去脉的人看来这篇文章可能还会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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