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梁时月 第四百四十五章 正面对决
汴梁时月 第四百四十五章 正面对决 (第2/3页)
隆微微一笑,心说金羽的这个想法未免有些太天真了,不重复的招式,自己还能用出二三十招来呢。随后,他也是直接从正面出拳,直取陆垚的左肩。
陆垚不退不避,甚至连防守都没有做,反倒是硬生生的吃了富绍隆的这一拳。这和他之前的不断走位防守形成了鲜明对比。对于金羽的这一举动,富绍隆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他的脑海中产生了这一瞬间的迟疑,这一点迟疑足以让陆垚找到机会。
只见陆垚迅速后撤半步,然后直接凌空跃起就是两脚,直接踢到了富绍隆的胸口。
当然,陆垚的左肩也是传来了剧烈的疼痛感,但是现在他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随后立刻一个箭步冲上就要对富绍隆的腹部补上一拳。不曾想,这富绍隆在刚才吃了两脚的情况下,竟然是硬生生的朝旁边一个闪身躲开了这一拳。陆垚这边见状不对,立刻调整站位,利用鸳鸯步向后撤。
然而,这一招已经被富绍隆给预判到了,他直接从侧面出拳,打到了陆垚的左侧面具上,这拳的力道之大,直接将面具打出了一个裂痕。然而,陆垚又是选择硬生生的接下了这招。富绍隆顿感不妙,难道说刚才他那个向后撤步的动作,就是为了勾引我出拳?但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硬生生的吃我这一招呢?
不待富绍隆思索出其中的道理,对方又是一拳直接打到了富绍隆的右肩上,这巨大的痛感让富绍隆连收招的力气都没有了,接着陆垚又是一拳,这次直接命中了富绍隆的腹部。
接下来的时间,陆垚都在采用这样的方式,让富绍隆先发动进攻,自己选择吃掉对方攻击的同时,再给到对方致命的打击。
他的这种打法让其他观看比赛的人都有些不明白。
「这金羽采用的是什么策略,伤敌一千自损八百?这样的话他自己也是在不断受伤的啊。」曹评有些看不懂场上的局势。
其实,如果不是练武之人,再结合全场到现在的局面来看,其实很看看出场上陆垚的意图。
而有战术头脑和功夫过人的家伙,已经能够看出场上金羽的策略。
那就是,彼此消耗,双方都
开始进行无限制的互攻模式,这样一种情况下,哪一方的体力率先耗尽,或者说是支撑不下去,就会落败。
这种打法非常危险,必须是对自己的实力和耐力有足够信心的人才会选择这样的一种打法。显然,现在陆垚做的事情就是对自己有充足的信心,经过之前的一番分析下来,他觉得以自己现在的情况,如果采用常规的破招方法是没有办法猜透对方的进攻套路的,等到自己想反击的时候,估计自己也快支撑不下去了,所以,他采用这种冒险的方法,因为对方现在所剩下的体力陆垚判断一定是不如自己的,所以这样双方互攻的情况下,先倒下的一定会是富绍隆而不是自己。
不管如何,都要赢下这场比赛。
陆垚心中就是这一个想法,而富绍隆则变得越来越惊讶起来。再者说,太祖长拳虽说厉害,但是对于腿法上并没有过多的研究,其实真正配合太祖长拳共同创造的,乃是太祖盘龙棍才对。
赵匡胤最早使用的兵器是五尺直棒(不是长短棍连城的梢子棍之类),也就是齐眉棍。相传,赵匡胤在投靠北周开国皇帝郭威之后,屡建战功,步步高升,郭威去世后,柴荣即位,赵匡胤成为柴荣的亲信。在镇守后周边陲重镇西林川时,赵匡胤遭遇邻国御前大将军刘定国率军攻打,交战中赵匡胤手中的齐眉棍前端被砍裂。不得不回城修整。走到城外时,偶遇守城的士兵与一手持农具的粗壮汉子打架。汉子手中所持的农具引起了赵匡胤的兴趣,这件农具就是古代农民用来脱粒用的连枷。作为古时农民脱粒用的一种工具,它是在一根长约二米的木棍前端用铁环连接一块长方形木板或一排短棍,人们用双手挥动木棍带动木板或短排棍来拍打农作物,即可实现脱粒。
赵匡胤命人制作了一件一模一样的,望着新作的棍自语道:「此棍似断非断,似折非折,有头有尾,首尾一体,就叫「盘龙棍」吧」。次日晌午,赵匡胤以盘龙棍打得刘定***队四散逃窜。自此,盘龙棍便在武林中流传开来。盘龙棍,是棍类武器的一种,民间俗称「梢子棍」,它不是我们在影视剧中看到的少林寺武僧耍的木棍,盘龙棍由长短两部分构成,主体为长棍,伸出一根铁链连着短棍。动手时,使棍人挥动起来很像鞭梢,依靠长棍甩动短棍产生鞭打的力量,传闻用好盘龙棍能够产生很大的威力,但真正运用到炉火纯青地步的人实在不多。盘龙棍还有大盘龙棍和小盘龙棍之分。大盘龙棍一端较短,一端较长,中间用铁链链接,在打仗时可以握住较长的一头,用较短的一面击打敌人的马蹄,使之丧失战斗力。后来习武人为了方便,经过改进,两节变成一样长短,这就是小盘龙棍,也就是我们今天的双截棍。赵匡胤使用的兵器是大盘龙棍。在清流关战役中,赵匡胤携带盘龙棍亲赴战场,并一棍敲死南唐奉化军节度使得脑袋,大败南唐军,这就是赵匡胤武艺高强的表现。在赵匡胤一生中,盘龙棍始终陪伴左右,南征北战。见证他由后周小将一步步称为大宋开国皇帝。
红拳产生于文化源远又独具特色的关中,而盘龙棍在红拳拳系中被看作密之又密的棍术器械。红拳的盘龙棍与赵匡胤的腾蛇棒应有一定的渊源。在我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大梢子棍(连挺)就已用作兵器,因此盘龙棍(大梢子棍)是宋太祖赵匡胤所创之说有托名之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