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回 人的意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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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回 人的意念 (第1/3页)

    意念所想化成物,虚虚实实全靠悟。

    是非善恶一念间,人间正道是归路。

    大家都围坐在桌前坐好,朱叔解下了腰间的围裙,手拿着一瓶红酒走过来坐在桌前,高兴的说道:“今天小泫来到咱们家,我非常高兴,所以必须得喝两口,来我给你们都倒上。”本来我是不喝酒的,但在朱叔强烈要求下,也只好倒了半杯红酒,朱叔给每人也倒了小半杯的红酒后,招呼大家端起来。

    朱叔高兴的说道:“咱们今天是个喜庆的日子,为什么这么说呢,第一,小泫救活了我的老婆,小玲的母亲,所以,我们一家人还能够团聚在一起,都必须感谢你;第二,就是给小泫接风洗尘,来咱们一起喝一口!”“好!”阿姨和小玲同时举起了酒杯,大声的响应道。

    我是第一次喝酒,所以还有点不适应,一口酒下肚,虽然是红酒但也有点脑袋晕晕乎乎的,朱叔看我的样子,哈哈的笑道:“一看小泫你平时就没喝过酒,看你这样子是不太适应啊,这样,你这杯酒喝了后你和小玲就喝饮料好了,哈哈。”我有点脸红的点着头。

    朱叔招呼我多吃点菜,让我也没想到,看上去如此魁梧的一个男人,居然还烧了一手好菜,边吃边夸赞朱叔的手艺好,在一旁的阿姨笑着道:“小泫,你快别再夸你叔了,你看他那样子,得意的眉毛都要上天啦!”朱叔叔的显得很开心,小玲和阿姨她们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和喜悦的神情,这也是我最希望看到的。

    我们边吃边聊,聊了很多东西,朱叔最感兴趣的还是我和他一起畅谈人生,朱叔说到他自己是个信佛之人,自己的买卖这么大,也和他一心向佛不无关系,因为朱叔说他自己最信因果。

    朱叔认为,为人者可以穷困,或者身处险境,但要深知做人的本份,不可以妄取不义之财,不可以失德损德。

    于是,他借着酒劲开始给我们讲起了做人的道理,他还举了个事例,春秋时期,吴王诸樊的弟弟延陵季子有一次外出巡游,看见路上有人遗失的金子。当时正值五月,天气炎热,有一位披着皮衣的穷困砍柴人在此路过,季子于是招呼砍柴人说:“把那地上的金子捡起来。”

    砍柴人将镰刀扔到地上,瞪大眼睛,生气的说:“你怎么自己地位尊贵,却把别人看的这么卑下呢?你仪态容貌豪壮,说话却这么粗野呢?我宁肯在炎热的五月,穿着皮衣砍柴,难道会去捡他人遗失在地上的金子吗?”

    季子听后非常惭愧,连忙向这位砍柴人道歉,并请教其姓名,砍柴人对他说:“从外表看你是位有地位的人,怎么值得把我的名字告诉你呢。”说完便离去了。

    故事中的这位砍柴人甘愿五月披裘衣,自己过着清贫困苦的生活,也决不妄取不义之财的德行操守,非常令人赞赏。春秋时期,即使是贫穷的砍柴人,都把道德操守看得比钱财更重要,展现了“人穷志不短”的风貌。可见在我们的神传文化中,高洁清廉、拾金不昧的美德,才是做人应具备和推崇的。

    为此,南北朝时著名的文学家庾信曾为一幅《五月披裘画》题诗赞道:“披裘当夏,俗非为心,虽逢季子,不拾遗金。”

    而唐朝大诗人李白也在《杭州送裴大泽时赴卢州长史》一诗感叹:“五月披裘者,应知不取金。”

    对比之下,今人在这位古时的砍柴人面前,是不是也可以低下高傲的昂起自己的头呢?

    朱叔一边夹着菜,一边给我们分析道,这是一个人自觉按照为人的准则行事,而表现出的不取意外之财的境界。

    这时朱叔看我们听的认真,好像一下来了兴趣,接着又给我们讲了另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在衙门当差的衙役,一天清晨,他很早就出了门。当他走过荒郊野外的时候,被一位身上带着很多钱财,外出之人看见了。这人看到衙役带着兵器长矛走过来,怕他会对自己心怀不轨,就马上藏身在草丛里面。

    这时候,衙役也搞不清楚,只听到草丛里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又没看见附近有人,他担心是老虎或豹子藏在草丛里面。于是就用长矛向草丛里面乱刺,结果刺中了这个人,拖出草丛一看,人已经死了。衙役这时才知道自己误杀了人。他取下了这人身上所带的财物,并且把尸体丢弃在草丛里面。

    这件事没有被人发现。衙役因此而变得富有,娶了妻子,妻子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

    有一天,这个衙役在门口,忽然看见被他误刺而死的那个人,他立即把门关起来,躲在门后偷看,这人竟然走进了对门邻居皮匠的家中。

    不久之后,皮匠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儿子。衙役因为知道其中的因缘,就对皮匠非常好,并且很照顾、疼爱皮匠的儿子。自己的女儿长大之后,那个衙役就准备把女儿嫁给皮匠的儿子;皮匠对这门亲事也非常地欢喜,就要求儿子要好好地孝顺衙役,如同孝顺自己的父亲一样。

    有一次正逢夏天,天气很热,衙役喝醉了酒躺在床上,他身上的汗不断地冒出来。他的女婿、皮匠的儿子在旁边侍候着他,就用刀轻轻的把衙役身上的汗刮掉。衙役因为喝醉了,糊里糊涂,感觉有东西在他身上动来动去,以为是蚊子或虫子,就用手去拍打,没想到:衙役用自己的手拍在刀背上,把刀子拍入了自己的肚子里。

    衙役临死前,把家人唤到身旁,说出了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并且决定把自己的女儿嫁给皮匠的儿子,家产也都还给了皮匠的儿子。

    衙役对身边的亲人讲:“我贪得了别人的意外之财,便也招得了这意外之灾。我现在把欠债还给了被我刺死的那位外出之人,我心甘情愿!你们今后要好好做人,别干昧良心的事!”

    这个故事更是把报应的道理讲得生动形象,明明白白。衙役在无心之失下误杀了人,却把别人的财物占为己有,且让对方暴尸荒野。最终他还是要把所占钱财全部归还给人家,而自己却要失手结束自己的生命来偿还所欠的命债。真是: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朱叔讲完这个故事,还不忘记跟我们总结道:“我们要从衙役的经历中多吸取教训,宁可做不拾遗金的砍柴人,也不要学那个昧心的衙役。毕竟,拾金不昧是做人最基本的道德标准。从另外一个角度上讲,举头三尺有神灵,这个不可不信啊。”

    我坐在一旁非常同意朱叔的讲法,朱叔说的不错,人的一思一念,一举一动,都有神明在观察和记录着。一个人如果不遵从为人的法理行事,就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这就是所谓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理。

    我听朱叔把这故事讲完后,对朱叔道:“朱叔,没想到你居然对因果也懂得这么多,你也相信有神明的存在吗?”这时的朱叔有了几分醉意,他冲我摇头说道:“有没有神明我不知道,但我是相信因果的,哦,对了,我在咱们当地最有名的一个寺庙里有一个师父,这些东西都是他讲给我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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