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九章《宋石协定》

    第二百九十九章《宋石协定》 (第2/3页)

团和第十三师团的日军俘虏和伤员都将得到善待,同时,销毁第六战区白长官修筑的京观,妥善安葬第六师团和第十三师团战死和被俘士兵。

    4.日方承诺,将鄂北所有日伪军部队撤回武han,部队轻装简行,不携带过多的财货和物资,同时不对道路基础设施等进行破坏。

    5.华夏承诺,第九战区部队会就地防御不再继续向九江挺进,对于九战区腹地仍在抵抗的日伪军部队将允许其返回九江,并允许其携带最基本的自卫武器并提供少量的干粮。

    6.日方承诺,向山城政府移交第十一军控制区监狱中所有的抗日分子和战俘,对“那边”的人员也会秘密向山城政府移交。

    7.华夏承诺,退出南chang市区,将城市移交给再次攻入南chang左近的日军,但日方不得阻止我方有序的撤离民众和缴获物资,时限同样为一个月,对无法撤离的物资和设施,我方也不再进行破坏。

    8.日方承诺,向山城政府提供足量的抗病毒血清等治疗药品,以协助山城政府控制极右翼日军官兵释放的细菌武器。

    9.华夏承诺,在第十一军撤离鄂省期间,只要日方不对我大城市实施轰炸,就不主动轰炸日本本土。

    10.日方承诺,将会保护起义皇协军官兵家属及财产的安全,对已经扣留的皇协军高级军官家属,将会向华夏情报机关移交。

    11.华夏承诺,日本华夏派遣军第十一军撤离武han期间,将不再执行对第六师团及第十三师团退役官兵的悬赏,华夏特务机关也将不再参与和协助追杀行动,以免造成社会动荡和恐慌。作为回报,日方将会在撤离武han的时候“遗失”记载相关内容的文件资料。

    12.日方承诺,日本华夏派遣军第十一军司令石原莞尔中将承诺,自己执掌第十一军期间,第十一军绝不率先使用生化武器攻击山城政府军。

    13.华夏承诺,对于死于巫山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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