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7章 文治武功
第537章 文治武功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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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一刻开始,考举,就不再是单纯的‘天子想要做的事’,也不是像去年那般,天子心血来潮搞出来的新鲜活动,而是‘整个长安朝堂都不反对,并且都愿意配合’的最高决策。
诏书三读通过朝议,待刘荣微微点下头,那封诏书,便被汲黯双手托举着,送到了西席的丞相窦婴面前。
——根据太祖高皇帝刘邦定下的规矩,天子诏主要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完全不关系到国朝大政,天子本人便可一言而决的‘小事’。
比如赐某人几匹布、几金,亦或是几柄御剑啦~
又或是打某人一顿板子,乃至责令某人闭门思过之类,就都属于这种‘小事’。
在这种小事之上,天子需要做的,就只是把自己的大致意图说出来,便会有尚书郎根据天子的意图草拟诏书,并适当润色。
再由天子过目、用印,便可以直接派个宫人,将诏书给受诏人送过去。
而第二种,自是切实关系到国政,甚至是关乎宗庙存亡的‘大事’。
在这种大事之上,天子,就没有‘朕不要你觉得,朕要朕觉得’的专断权了。
就拿这次,刘荣颁布的这份秋闱令为例。
早在去年第一次科举前,年幼的天子刘荣试探着放出了风,表示自己打算通过文考这一亘古未有的方式,为汉室选拔一批官员。
而后,确定舆论反应并不过于剧烈的天子刘荣,又专门往长乐宫跑了一趟,将自己的动机、目的,以及计划中的所有细节,都像如今汉家的实际掌事人:窦太皇太后进行了报备。
得到窦太皇太后默允,刘荣又转过身,打消了既得利益集团的疑虑,并争取到了大多数人的支持。
随后又同朝中公卿进行反复磋商,敲定了具体细节,并达成了统一意见——至少是和大多数人达成了一致。
最后的最后,确定科举一事尘埃落定,朝野内外不会有反对的声音,也确实没有人会心存疑虑,乃至阳奉阴违,刘荣才从征得祖母窦太皇太后的同意之后,正式颁下诏书。
诏书颁下,朝议三读通过,便算是‘朝堂一致觉得可以这么搞,且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在三读通过之后,执掌相印的丞相窦婴,便在刘荣以及满朝公卿的注视下,在诏书上——三份一模一样的诏书下分别盖上丞相印。
而后,刘荣又同样在一式三份的《再举秋闱诏》上盖下了那枚传国玉玺,并郑重其事的站起身,目送汲黯捧着那三份诏书,一步都不敢停留,径直朝长乐宫而去。
待窦太后看过这三份早就逐字逐句研究过的诏书,并在诏书上也用过印,《再举秋闱诏》,才能算真正具备法律效应,并成为不可再更改,否则便会涉嫌‘朝令夕改’。
至于那一式三份的诏书,一封会存放在未央宫石渠阁备案,一封会由窦太皇太后保管,最后一封,则作为‘文件原本’,在抄录之后发往天下各地。
考举一事拍案落地,朝中公卿百官,也同样是各展欢颜。
——谁家没几个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的混账?
莫说是如今,占据‘绝大多数’的功侯子弟了,便是其中仅有的佼佼者,也有的是让自己头疼不已的儿子、孙子。
有了科举,往后,大家伙儿安排起各自的子孙后代,也就不用再舍下老脸、掏出金钱,去到处求爷爷告奶奶了。
或许在后世人看来,这并没有什么区别。
但对视风骨、名声甚于性命的汉人而言,体面二字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今岁科举一事,便算是定下了章程。”
“具体事宜,由丞相府为主,公卿有司为辅,负责一应琐务。”
“所用钱粮耗费,皆出少府内帑钱。”
又一件大事得以落地,刘荣的心情显然也还算愉快;
但愉快归愉快,刘荣也没如同当年,光顾着削藩,却忘了自己还是内史的晁错那样,忘记自己的本分。
——作为天子,刘荣要考虑、处理的事,其实非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