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朝内臣体系的简要说明

    关于明朝内臣体系的简要说明 (第2/3页)

    因为相权被一分为二,内阁权力大大缩小,所以内阁大臣才不算真正的宰相。可见明王朝的政治制衡主义已入极端,虽然保障了皇权至高无上的地位,却也严重弱化了责任内阁的色彩和效率。

    结果就是皇帝放心了,国家政治也因此病入膏肓。而太监们,却分享到了法理上的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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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拥有掌管军、警、宪、特的大权。

    无论是京营禁军、东西厂、锦衣卫、五城兵马司、九边镇军、各地驻军,这些军警宪特部门,都受到太监的控制。制度上有总督京营戎政太监、坐营太监、掌营太监、监军太监、御马监提督太监、提督东厂等等。

    他们对军事和特务政治的参与广度、深度、密度、长度,远胜汉唐,而且有严密的制度保障,不是强势权宦的个体行为。

    明朝的军警宪特等暴力机器,话语权上是有一个权力排序的,基本上就是:内臣体系>文臣体系>武臣体系。这很讽刺。作为军事单位,武将的话语权居然最低。

    历朝历代属实独一份,和唐代的宦官掌禁军、监军不同。这是它的第二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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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地方政务的监察权、决策权。

    明朝的宦官,很大一个特点就是在地方上有广泛的监察权甚至决策权。比如遍布全国的镇守太监,权限和御史一样,直接监察地方政务,干涉地方官员的行政。

    尤其在重要的行政区,镇守太监往往是真正的封疆大吏,凌驾于布政使和巡抚之上,指挥知府、州县等地方官员,架空布政使司。

    明朝地方上的镇守太监很多,类似汉朝的刺史、州牧,唐朝的节度使,元朝的各省平章政事。很多人认为明朝和清朝一样,封疆大吏是督抚。这是很大的误解,那其实已经是镇守太监大量裁汰的明末了。实际上各地镇守太监,才是明朝真正的封疆大吏。

    这是内臣体系的第三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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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财政赋税上的经管、监察、审计大权。

    不管是关系海贸的市舶司,还是盐政,矿业,茶叶,丝绸,瓷器,织造等等,凡是有丰厚利润的单位,就有内臣体系把控,可谓方方面面。

    地方政府的常规农税、商税等税务,也要接受他们的监察。

    这种大规模使用宦官,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经济专营和监管的制度,也只有明朝才有。所以,内臣体系才是明朝最大的经济财税管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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