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5章谭天师与马天师
第515章谭天师与马天师 (第3/3页)
这位小姐看着好眼熟。”谭文杰看着王珍珍。
电影版《风云雄霸天下》的孔慈,风云和雄霸太拉风,导致她一个被三角恋的女主角存在感非常弱,弱到……比聂风老妈还弱。
谭文杰至今仍记忆深刻的女性角色只有天下第一才能骑的颜盈。
“你肯定没见过她!”马小玲侧走一步挡在王珍珍面前。
姓谭的擅长花言巧语,珍珍性格像小白兔很容易被骗走。
王珍珍却绕开马小玲,歪头打招呼:“你好,我是王珍珍,是小玲的朋友。”
“你好,我和马小姐是同行,我叫谭文杰,你可以叫我阿杰。”
“谭先生,你好,你可以叫我珍珍。”
“好了珍珍,我们快走。”马小玲搂着好友胳膊快步离开。
被架着的王珍珍担心问道:“小玲,我们这样会不会不礼貌啊?”
“他就是之前抢了我生意的那个混蛋!”
“啊?”
当马小玲和王珍珍上飞机时,没想到又看见了谭文杰。
“真是阴魂不散。”马小玲叹气,拿出眼罩准备一路睡过去。
迷迷糊糊不知过去了多久,旁边声音有些吵闹,她摘下眼罩转头看去。
只见空姐半蹲在一旁,谭文杰正抓着她的小手。
“我以前在月老祠工作过,看姻缘很准的,你最近几个月一定会有桃花,不过里面有烂桃花,要注意仔细甄别,你看掌纹的这条线,就是你的爱情线,在这里有很多分叉。”
“哇,你算的好准啊~”
马小玲:“……”
这个色狼!
帮忙看姻缘她没看出来,但是摸小手占便宜她看的很清楚。
说的也都是套词。
空姐没有停留太久,避免被人投诉,而且旁边腿很长的小姐盯着自己的目光有点吓人。
“你也想看手相?”谭文杰看向马小玲。
又来了,英俊帅气的容貌一展现,立即有人疯狂爱上自己。
“哼。”马小玲转头。
谭文杰:“……”
女人你已经吸引了我的注意。
他很想邪魅一笑,霸总上身说出经典台词,但又一位空姐过来让他帮忙看手相,他助人为乐惯了。
马小玲听着旁边又开始看手相看姻缘的声音,烦的拿出耳塞堵住耳朵。
世界终于安静了。
又一次睡着。
飞机落地的晃动将马小玲叫醒,睡得很舒服,没听见某个让人烦的声音。
但是当她摘下耳塞时,却听见自己的好友王珍珍说道:“阿杰,你知道的好多啊。”
等等。
不好!
马小玲心中警铃大作,之前还称呼谭先生,为什么现在自家小白兔那么亲昵的叫阿杰。
“珍珍,再见。”
“阿杰,再见。”
机场分别。
马小玲质问道:“你们在飞机上聊了什么!你为什么和他好像很熟的样子?”
“小玲,你误会阿杰了。”王珍珍笑着为谭文杰解释,“阿杰很有意思的。”
“你和他只聊了一次搭乘飞机的时间,就能了解他?”
“可你和他不是也只见过一次吗?”
“他都和你说了什么!”
“他说请你放心,他真的没想追你,你不是他喜欢的类型。”王珍珍笑着说道,“以后他也不会抢你的工作了,因为他中了六合彩。”
马小玲:“……”
听起来更生气了是怎么回事,还有什么追求类型……马小玲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
“他帮你看姻缘了?”
两人肯定聊到了姻缘,甚至可能还把话题牵引到了自己身上,在马小玲看来,自己作为两人之间的共同熟人,很适合让色狼作为切入点解除珍珍的警惕心。
“是啊。”王珍珍点头,“他算很准的。”
累了,毁灭吧。
……
谭文杰离开机场。
他之前找过况天佑,但发现对方早已来了日本。
刚巧他还想找山本一夫,顺路。
这个世界的僵尸分不同的等级。
僵尸是集天地怨气而生,不老不死不灭,以血为生,且僵尸分有魂与无魂。
粗略分类:
普通的那种举起双臂往前蹦跶的僵尸就是无魂僵尸,拜月修炼。
属于僵尸王将臣后代的僵尸,是有魂僵尸。
但将臣并非僵尸,其本身为盘古一族,实力已经处于这个世界的天花板,至于有多强,谭文杰没兴趣体验。
因女娲创造的人无法承受盘古族的力量,才会变成吸血的怪物僵尸。
被僵尸咬后,每一代僵尸的血脉力量都会被稀释,导致越来越弱。
并且还会以眼睛的颜色来划分等级,甚至还能划分品种。
谭文杰只对况天佑和山本一夫感兴趣,他们被将臣亲口咬而且还有主角命。
你的数值很强,但我有爱。
谭文杰已经体验过一次,亲眼看着杨戬突然爆种,所以现在会觉得也挺合理的,没靠一张嘴把敌人说的痛哭流涕,最后选择投降自杀就知足吧。
以目前状态来看,经常吸血的山本一夫可能不太容易对付,但况天佑就不一样了,贫血僵尸,只要不威胁到他的生命,肯定不会莫名其妙燃起来然后进入超级赛亚人状态。
要不是极有可能打不过将臣,他的目标会定为将臣血。
通过楚人美侵入系统,成功追踪到了况天佑的大概行动范围,天眼扫过,确定况天佑的具体位置。
……
况天佑在追击目标时,受重伤跌入水中。
咕嘟嘟,气泡往上飘。
视线注视着距离自己越来越远的水面波光。
贫血僵尸,平时他吃的是猪血粥,喝的是血库处理的血亦或者动物血,没有新鲜人血作为能量补充,只能无力往水底沉。
死是不会死的,几十年来他试过很多次自杀方式,但僵尸注定了不死不灭,况天佑没有找到一个能杀死自己的方法。
就在意识陷入黑暗前,他忽然嗅到了血腥味。
近乎本能伸出獠牙想要咬一口,但是脑袋被一只手按住,任凭况天佑用多大的力量都无法反抗对方。
还有一个声音传出:“咦,饿极了自己都啃啊。”
自己没死,有人救了自己?
但如果不是让自己吸血,为什么会闻到一股血腥味。
不对,脑袋越来越沉。
那个声音又一次传来:“头晕是正常的。”
终于,况天佑意识彻底陷入黑暗。
谭文杰扶着膝盖站起来,身边有一个大桶,里面全都是从况天佑身上抽走的血。
眼前只剩下一具皮包骨的干尸。
好不容易遇到愿意献血的僵尸,谭文杰肯定不会客气,即便自己不用,也可以给其他东西用。
毕竟是一代僵尸的血,提升自己手下们的血脉肯定够用。
当然如果有的选,还是盘古族最合适,不仅不像僵尸有副作用,甚至还自带神圣属性。
现阶段,谭文杰还有红白双尸与小僵尸适合使用,又考虑到红白双尸被阴阳尸占据意识,已经废了,所以只剩飞僵级别的小僵尸。
在其他世界属于僵尸王的小僵尸,在这个世界里很酱油,容易死无葬身之地。
他收起僵尸血,并拿出一袋鲜血。
鲜血倒进况天佑嘴里,干尸的身体迅速恢复,不过血量不够,他即便醒过来身体也一样很虚弱,甚至比之前更虚弱。
睁开眼的况天佑坐起身,转头看向周围。
一个人也没有。
嘴里的血腥味不是作假,有人救了自己,甚至还喂自己饮血,况天佑立即警惕。
他必须找个地方养伤顺便偷点血,暂时不能查案。
时刻留意着况天佑情况的谭文杰陷入沉默。
难道况天佑就没想过花钱解决问题吗,在人多僵尸少的世界,不死不灭竟然还会饿肚子。
有这份力气去抗大包五十年都能发大财,然后通过赚的钱实现饮血自由。
看了一阵子,确定对方真的没什么后手准备,谭文杰离开。
夜晚。
山本宅邸。
谭文杰披着天师长袍,手提金弓上门。
“你是谁。”
一个小平头拦住了谭文杰,金弓轻轻一抖,人被抽飞,在地上滚了几圈后大口吐血。
被山本一夫咬过的女儿咬过的僵尸,没少吸人血,但血脉力量被稀释了太多。
轰隆隆一阵响动,又窜出来两道黑影,它们呲牙咧嘴扑向谭文杰,但又以更快的速度倒飞。
翻滚、吐血,重伤不敢动。
“阁下是谁?”
一道身影出现,静静看着谭文杰。
山本一夫,曾经的侵华日军,后来和游击队长况国华厮杀争斗中遇到了将臣,并被将臣所咬变成了不死不灭的僵尸。
况国华后来改名况天佑,隐姓埋名生活,但山本一夫却在战败回国以后,咬了自己女儿,发展手下,并且通过能力快速发展成为富豪,再改变容貌,让自己成为自己的儿子,不停替换身份,达成社会层面的永生。
当然在谭文杰眼中,他是被抽血的目标。
谭文杰拉弓。
“嘣”一声,松开弓弦,月牙气浪斩击撞过去。
山本一夫脸色剧变,顾不得自己的手下,他一跃飞上高空。
在空中俯视下方时,能看见整个宅邸被腰斩。
墙倒屋塌,尘土飞扬。
危机感袭来,山本一夫发现那个红袍天师又一次做出拉弓的动作,而且这一次他不是空拉弓弦,弹弓囊中包裹着一颗闪烁着赤色雷电的弹丸。
方圆十几里内,人们在发现山本宅坍塌后,纷纷出来眺望。
却发现一道赤色雷电从地面斜着刺向天空。
“咔嚓——!”
被赤电击中胸口的山本一夫不受控制倒飞,他拧腰调整姿势,试图安稳落地。
眼前一花,手持金弓的身影已经闪现般出现在他面前。
弹弓几乎抵着脑袋。
手腕微微转动。
山本一夫留意到对方弹弓的弹囊中包裹着数枚闪烁红色电弧的弹子。
轻轻松开手指。
注意到这一幕的山本一夫瞳孔猛缩。
脑袋被瞬间打爆,意识陷入黑暗。
谭文杰看着胸口轻轻起伏的无头尸:“这都不死?”
能杀了对方最好,什么剧情,和他关系不大。
“算了,先采血。”
谭文杰提起山本一夫的脚踝,将其断头处朝下,又拿出准备好的血桶。
新一轮的血液搜集开始。
哗啦啦——
出血量比况天佑大,这就是杀人放火吃饱饱的僵尸啊,他不多放血,都对不起山本一夫那么用力吸人血。
远处的三只僵尸只敢看着,就连自己老板都被打爆了脑袋,自己必死无疑。
他们不怕死,真的。
只是不希望老板醒来以后身边没人可以使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