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乱世的意外【4.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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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章:乱世的意外【4.5K】 (第1/3页)

    “糜子仲可为大司农!”

    这是国渊看过之后给出的评价,荀攸闻言颇为赞同。

    毕竟大司农的职权就是掌管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财政收支。

    糜竺出生商贾世家,如桑弘羊一般,本就擅长经济之道。

    如今请设“常平仓”“义仓”的建议一出,说明其对农事也颇为了解。

    若是让他来做大司农,三公肩上的担子都要轻松许多。

    而对于两人的评价,魏哲也是深以为然。

    专业的事情就应该让专业的人去做,就算不专业也至少要足够了解。

    让一个不懂经济的人出任大司农这种掌控国家财计的职位那才是灾难。

    不过现在谈这些还为之尚早,眼下魏哲更关心现实问题。

    “如何?此策可行否?”

    国渊闻言微微颔首:

    “大体尚可,但细节还需再琢磨琢磨。”

    荀攸随即也是沉声道:

    “常平仓虽有例可循,但往日措施亦不乏弊端,不可完全照搬前朝故事。”

    “况且义仓之事新设,具体该如何运转更应该谨慎行事。”

    譬如糜竺将巨商富贾的税赋定为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税一、十税一、十五税一、二十税一、二十五税一,按等级不同向富商收谷入义仓,以备荒年。这个方案看似很理想,可有过治理经验的官员都明白有多难。

    “义仓”政策的执行难度如果太大,那么普及必然不会成功。

    说到这里荀攸忍不住感慨道:

    “若非糜子仲想到了借鉴‘算缗令’之法,义仓之策再好也不过是空中楼阁,绝无一点施行的可能,甚至不免沦为恶政。”

    闻听此言,国渊深以为然。

    治理地方这么多年,他太知道政策与执行的区别有多大了。

    有时候纵然朝廷的想法是好的,但是落实下去往往却成为了恶政。

    究其根本,其实就是没有政策基础,很难执行到位。

    就说义仓最基本的征收问题,商贾们肯定是不情愿的。

    算缗令本是前汉武帝时国家向商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但为什么没有延续呢?

    根本还在于商贾本性贪利,绝大部分商贾都会隐瞒收入。

    故此元鼎三年(前114年)汉武帝在算缗令的基础上又延伸出告缗令。

    即鼓励告发算缗不实者,凡揭发属实,即没收被告者全部财产,并罚戍边一年,告发者奖给被没收财产的一半。

    结果此法果然好用,很快告缗遍天下,商贾中家以上几乎都被告发。

    武帝派遣御史和廷尉属官分批前往郡国清理处置告缗所没收的资产,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各处的罚没田地大县能达数万亩,小县也有万亩左右。

    朝堂掌握的人力和物资的比重瞬间暴涨,长安对天下的控制迅速加强。

    说实在的,汉武帝对天下的这种掌控力光武帝刘秀看了都得流泪。

    没办法,实在太羡慕了,这才是“真皇帝”!

    但汉武帝这招的后遗症也十分严重,商贾中家以上大多都因此破产。

    关键是还对百姓民生造成了极大影响,导致“商者少,物贵”。

    如此一来,国虽富,民未强。

    因为武帝将没收的缗钱除了填补财务漏洞和军费开支之外,并未让百姓获益。

    清丈田亩征收来的土地全分配了水衡、少府、太仆、大农等机构设置农官,分别经营没收的郡县土地。

    至于没收的奴婢也没有放还为民,而是用来饲养狗马禽兽和在官府担任杂役。

    朝堂掌握了极大资源,民间却没有受惠,这才导致算缗告缗未能延续。

    不过话又说回来,算缗令的失败,并不代表对巨商富贾征收财产锐的做法是错的,只是手段尚且需要斟酌而已。

    说来还得感谢中夏有记录历史的传统,导致后世的研究案例不要太多。

    荀攸熟读史书,往日便没少就这些事情与家中长辈、亲友讨论。

    此刻提起前汉臭名昭著的“告缗令”,他反而颇为欣赏道:

    “治大国若烹小鲜,此令过于急躁求成,否则不失为善政。”

    “譬如眼下,此令可与义仓结合,富商巨贾若隐匿财物,可允当地乡里百姓告缗,所得谷物俱入当地义仓而非告者,以做荒年赈灾之用,不失为两全其美。”

    见他这么一说,魏哲顿时若有所思。

    确实,如此一来告缗者虽不能得到直接收益,但却多了一份赈灾保险。

    这让他们有足够的动力去配合地方官府,又降低了失控的风险。

    而拉着地方百姓压制当地的富商巨贾,则又能尽量保证义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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