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蜜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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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蜜芸记 (第1/3页)汴梁五月正繁华。
行路见双娃。
遍体一身明锦,遮尘满面乌纱。
车鞍似水,留伊无故,去落谁家。
争奈无人说兴,新来憔悴因他。
其实,如果不去考虑现实因素和未来局势演变,眼下的日子真的已经非常美好了。
老百姓们不用服徭役,家家户户都有存粮,黄昏后每座屋顶都会飘起炊烟,柴火和饭香弥漫在幽静的小巷;繁华的集市上,南来北往的客商们交换货物、兜售买卖,城中的游人停在摊贩前、进入店铺内,精挑细选、说笑争价,一片太平景象。
如果能一直这样,建隆盛世或许可以抚平一个世纪以来由战乱、疾病、天灾所引发和造成的醒目伤疤。
可惜,蜀未平、唐未灭,北方迟早还会有大的军事行动,到时候肯定又是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
穷兵黩武,好大喜功,是不会长久的。
只有敬畏战争,用尽一切方法去避免战争,才能顺应普通人的现实需求,也就是所谓的得人心。
也只有这样,才能在冲突避无可避的时候,振臂一呼、从者云集,以绝对正义的至高立场,毫不留情的将对手彻底、坚决、完全消灭之!
不用考虑后果和影响,就算有,也只会是有利的。
几千年来孵化出的思想体系挺有意思的,讲究忍让,无论在集体还是在个人身上都体现的淋漓尽致。
先退一步,再退一步,既有礼貌的恭俭让,也藏着麻痹对手的小心机,以及对美好事物的留恋不舍。
如果就此打住,还则罢了。吃点亏就吃点吧,虽然日子并不总是顺心,但还得接着过不是?
可如果对手还要继续,那不好意思,枯燥的生活总要来点不一样的调味剂,平静的水面总要荡出几圈涟漪,我们一起上汴京时报吧~
谁没事会喜欢提着刀去砍人呢?不是每个街头都叫铜锣湾,我们大多数人也不是陈浩南,而是那些出场不到两秒就被剁翻的小弟。
但即使如此,少年人的锐气依旧值得歌颂。我睁开眼睛就是白天,闭上双目就是黑夜,我不是主角,谁是主角?
在艳阳高照的晴日,树下撸猫;在狂风暴雨的窗前,微笑欣赏;音乐听到尽兴处,放声而歌;电影看到逗趣处,拍腿大笑;看见美味的食物,全款拿下;遇到心仪的女孩,大胆去追。
我生不为陪嫁来,岂能庸碌活一回?
惊雷震颤耳膜,电光划破黑霾,我听见我潜龙在渊!
解二前半生庸庸碌碌了三十年,虽然他只是个种地的,父上大人也没有给他留下多少遗产田资。但在闲暇之余,他仍然觉得自己的生活不该如此平淡,所以进入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行业,成为了混的人。
他以前确实是个人嫌狗厌的地痞流氓,但同样也是一位不甘现状、敢于和命运的不公抗争到底的斗士。
只不过他的方法是掠夺性的弱肉强食,靠着牺牲其他老实百姓的生存利益来换取自己生活上的舒适和身体上的壮实。
这个行业风险还是挺大的,指不定哪天就被一个平时唯唯诺诺,大气都不敢出的庄稼汉突然暴起抹了脖子。
所以说,他应该给凌晨唱首歌。
“多幸运,在最美的年纪~
遇见你,没有遗憾和可惜~
抱紧你,用尽全部力气~
不让幸福逃离~”
解二之所以会冒天下之大不韪,迟迟不肯成家,并不全是因为好人家的女孩都嫌弃他的工作性质和美名远扬。他自己的心里其实也憋着一口气,大有一种“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意思。
人跟人能够相遇,是天赐的缘分。
但如果能够相随相伴,那指定是有什么东西互相牵引着彼此。他和凌晨能成为名义上的主仆,事实上的兄弟,同样也逃不过这个道理。
他们都有一种藏在心里燎燎的狂傲!
樊哙见到项羽时,并不因为自己粗布麻衣立在一群贵族之中而感到自惭形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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