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八章

    第三百七十八章 (第2/3页)

 看到刘哥的时候,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人类,他的表情很诧异,因为他从未见过跑得比我还快的人。

    我却在想这个人好不好吃,该如何下口。

    他开枪打死了狼群里的狼王,我为了报仇竟追上他的车,一口咬住他的肩膀,要把他从驾驶座拽下来。

    但我那时候太小了,他打倒了我,并把我抓回了家里,用铁链锁着我的脖子。

    他强迫我吃人类的食物,又教会我说话、穿衣服。

    他养我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就是让我帮他偷东西,偷完就跑,谁也追不上。”

    他说到这里,眼尾瞥了我一下,不悦道,“除了你……”

    我耸了耸肩,“没办法,血脉压制。”

    要知道,鹿在自然界的奔跑速度可是仅次于猎豹和羚羊的!

    “你们都叫他刘哥,那你知道他真名叫什么吗?”我问。

    “刘能。”嘉古面无表情说道。

    “啥,刘能?”我眨了眨眼。

    那不是乡村爱情里的刘大脑袋吗……

    嘉古点头,“就是因为他这个名字总惹人发笑,所以他不允许我们连名带姓叫他,即便岁数比他大,也得称他一声刘哥。”

    我一想也是,如果那天初次见面的时候,他摘下墨镜酷酷地跟我们说,‘美女,我叫刘能!’

    安言昊估计会当场笑趴下,老大气势全无。

    “你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做盗猎这种事的?”我又问。

    嘉古思忖了下,“从年初开始吧……之前我们是靠捡戈壁玉赚钱的。

    你知道什么是戈壁玉吗?就是白玉、金丝玉,那种玉石很廉价,在可可西里和罗布泊的腹地随便一抓一大把。

    运气好的话,能捡到大点的碧玉,卖个几万、几十万。运气不好的话,只有几块钱一斤的破石头。

    他们这些人,平日就在市区里做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每年赶旅游旺季混进那些探险车队里,进可可西里两次,一次半个月左右,捡到原石就跑,捡不到,这一年就白干了。

    但是去年年底,刘哥不知道从哪搭上了一些外国人,他们想收购高原上的白唇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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