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穿衣服的狗子

    第107章 穿衣服的狗子 (第2/3页)

埋汰。

    结果,她就找了些破布和旧棉絮出来,用她蹩脚的针线活,给踏雪做了两身衣服。

    踏雪不知衣服美丑,反正穿着出去,高兴得很。

    王青香见踏雪那四肢裤筒子,大小不一的四个尺寸,实在是看不下去。

    用了两个晚上,照着初小七的款式,用孩子不穿的旧袄子,给踏雪做了两套夹袄,和两件兜灰的外衫。

    这北河县的百姓,只要在街上看到穿衣服的狗,就知道这是初小七家的踏雪。

    自从初小七带着纪子墨去过陈家后,陈可可三天两头的带着好吃的,好玩的,跑来找纪子墨玩。

    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纪子墨才慢慢适应了新家,才敢带着踏雪在摊子门口和家门口玩耍。

    初小七请王青香给他做了个小书包,里面放了各种零食。

    又让纪景轩给写了块牌子,挂在小书包上。

    牌子上写着几个大字:初小七家的娃

    最下面还有一行小字,不仔细看还看不到:有人捡到,归还必有重谢,若是不还,后果自负!

    初小七摊子上每天人来人往的,几乎整个北河县的百姓,都到她的摊子上吃过饭。

    也都见过纪子墨,至少在这北河县,是没人敢拐的。

    整个北河县,也只有纪子墨穿得最有特色,比城里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都穿得好。

    小家伙粉粉嫩嫩的,不是穿着粉色的袄裙,就是穿着红色的袄裙。

    脑袋两边顶着圆滚滚的丸子头,上面系着与袄裙同色系的蝴蝶结铃铛。

    脚上踩着羊毛小皮靴,脖子上挂着一双红色的棉手套,背后背着个白色绣花吊牌小书包。

    身边还带着一条穿衣服的狗子。

    他这全身上下的行头,都是初小七亲自设计,自家买料子,让王青香和纪景兰还有周晴晴给做的,店铺里面可买不着。

    成衣铺也不愿做那么华丽的小孩衣服,不好卖。

    小孩长得快,好多人家都舍不得花那钱,买那么好的衣服给孩子穿。

    所以,纪子墨和踏雪,一人一狗,在这北河县的辨识度都很高,可没人敢拐带他们。

    就是没有纪家人陪着,这一人一狗走在大街上也丢不了。

    纪子墨是好不容易适应了,但纪景轩这一个月却是过得苦不堪言。

    这一个月,因为纪子墨半夜经常都会被噩梦惊醒,夜里突然大哭,偶尔还会发烧,一点儿都离不开初小七,所以就一直跟他们夫妻睡在一起。

    夜里他想和初小七做点儿什么,还没开始,那家伙就开始哼哼唧唧的闹腾,整得他郁闷得不行。

    他整天就寻思着,要怎么把纪子墨丢到其它房间去睡。

    好在纪子墨这一个月与纪家人都熟悉了,纪景轩与他商量,让他晚上去跟纪景兰还有周晴晴睡,他很耿直的就答应了。

    虽说嘴上答应了,但半夜还是经常跑来钻他们夫妻的被窝。

    这大冬天的,担心他跑来推不开门在外面被冻着,夫妻两晚上也不敢锁房间的门。

    好在这家伙,从来没在夫妻两亲热的时候闯进来过。

    过年前,县令一家子到纪家小聚,突然提到囤田的事情,县令问他们乡下的囤田还做不做了。

    初小七瘪瘪嘴,随口道:“不做了,不做了……

    就那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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