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剁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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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剁了它 (第1/3页)

    陈命是那种越遇见事越静的人。

    事情越重,他就越沉默。

    也许跟从小到大受欺负有关系,一般人,不至于六岁出头,要与山中野狗争食。

    所以他能忍。

    陈命不先动刀,因为他知道,先出手,不好赢。

    换成平时,他可以拿自己的命作破绽,去赌一刀。

    但这一次,他不想赌,他要百分百的,砍下这个男人的头。

    红袍男人也不急,他决定和陈命分享一些事:

    “我从北州各地,选走了一大批孩子,然后把他们关在同一所地牢里,饿了七天。”

    “第三日的时候,我在黄昏时分,放进去了七只老鼠。”

    男人啧啧一声,似乎在回想当时的画面。

    “我才堪堪珉茶,茶叶还没舒展开来,七只老鼠就被吃了个精光,那个孩子是叫周远吧?运气不错,抢到了一只尾巴。”

    “后面的画面更精彩,人离深渊只有一步时,不需要人推,只要风轻轻一吹,就再也爬不上岸。”

    “为什么我对那两个孩子印象深刻,所有人都先朝着最亲近的人动嘴,因为他们知道,下手之人防备心最低,成功率最大。”

    “唯独那两个孩子,就是其他亲生手足相食时,他们都没有动摇过。”

    “七日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与我而言,刚刚好。”

    “整整七百人,吃来吃去,死了六百二十八人,活下来的,不过七十二人。”

    男人说出这些数字时,如数家珍。

    “贱民的命就像是苍蝇的卵,除不尽,用不竭,到我这里进修,飞黄腾达啊,不过免去了变为蛆虫的命,成为了一只只用来恶心人的蝇虫。”

    男人说到这有些惋惜:

    “我还是眼力不够,当初要是把你带回去,估计你这只苍蝇,不至于轻易被捏死,你要比他们,有用的多。”

    男人看陈命握刀的手,越来越紧,却迟迟没有挥出。

    他轻蔑一笑,从发髻上抽出一根银针,舔舐了一口:

    “不错,符合我对贱民认知的标准,心存侥幸且不知天高地厚。”

    陈命看着男子手中结发如霜的寒针,他瞳孔微缩,出了刘家村后,他做的都是把脑袋提在裤腰带上的生计,这寒针他在杀器谱里见过:

    寒玉髓,由昆仑雪狱下的阴脉玉髓炼制而成,一针入穴,骨如冰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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